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陈雨):今年12月11日中国迎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15周年。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十五条规定,世贸组织成员对华反倾销“替代国”做法应于2016年12月11日正式终止。然而,日前美欧日等世贸组织成员企图延续反倾销“替代国”做法。中国商务部长高虎城12日撰文称,中国将坚定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
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十五条规定,世贸组织成员对华反倾销“替代国”做法于2016年12月11日正式终止。从此之后,世贸组织成员在对华反倾销调查中,不能再采用第三国价格来计算倾销幅度。然而,美欧日等世贸组织成员企图延续反倾销“替代国”做法。
对此,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12日在《人民日报》上撰文予以驳斥,指出少数国家和国际组织刻意混淆《议定书》第十五条与其国内法中所谓“市场经济国家”的概念,甚至将部分行业产能过剩问题与之挂钩。事实上,世贸组织本身的规则中并没有相关概念。高虎城称,世贸组织规则已经成为国际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世贸组织的一项法律规定,如期终止对华反倾销“替代国”做法是国际条约义务,所有成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对于个别成员不履行义务的行为,中国将坚定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同绝大多数世贸组织成员一道,共同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严肃性。
对于中国官方对议定书第十五条到期的表态,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专家陈凤英认为,包括中国多位政府官员在内一再重申入世议定书15条到期,强调捍卫合法权益,说明中国会用世贸规则保护自身权益:“我想首先不管商务部发言人还是部长的文章,都能体现对多边协议的义务和支持,是所有国家必须(做到)的,它对所有国家都是有利的。如果(这些国家)以后还要这么做,商务部说的很清楚,依照WTO规则,我会起诉,那我同样还会做,因为WTO有争端解决机制,应该利用争端解决机制保护我们自己。我认为这是最关键的。另一方面,也表示了中国的态度或者中国的声音。我们现在对多边的态度和未来的作用,在全球经济治理,包括多边谈判当中是重要的推动者,今天来讲应该是一个引领者,但是更多是中国方案提出者。”
在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副会长薛荣久教授看来,如果少数世贸成员不按时履行上述义务,中国可以采取如下反制措施:“我建议中国采取的措施有以下几个,我们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授权我们对那些不按时终止的世贸成员,我们对它们采取反制措施。或者如果一些国家变相延续‘替代国’价格,中国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相应地修改国内反倾销法。我们尽量不要走到这一步。如果逼着中国采取反制措施,引发贸易战,对双方都不好。”
据了解,中国入世15年来,已有80多个世贸组织成员放弃在对华贸易相关问题上采取“替代国”做法。而来自包括美欧日等国的多位经济专家也表示,根据世贸组织相关规定,中国加入世贸组织15周年时,“替代国”做法应该终止。如:美国智库布鲁金斯学会高级研究员巴里·博思沃斯认为,美欧日不愿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是民粹主义政治促成的决定,违背了这些国家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所作的承诺,更不应以之为借口称中国违反世贸组织规则而对中国征收惩罚性关税。
展望未来,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欧洲所副所长王朔认为,中国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中国应当像15年前一样抓住机遇,继续坚持互利共赢,与世界各国共谋发展。王朔说:“从挑战方面来讲,当前金融和债务危机影响犹在,全球的有效需求不足,保护主义随之上升,对全球来说,可持续增长、贸易可持续发展都是挑战,但是挑战同时也是一个机遇,就像15年前入世一样,我们如果能抓住机遇快速融入,在未来发展中寻找到可持续的基础。对于全球的变化来讲,我们不应该认为全球化在倒退,而是暂时属于低潮。对此,中国应该继续坚持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在‘一带一路’、G20、亚投行许多平台机制的基础上,与世界各国一道共谋发展,共同寻找克服当前经济困境,促进全球贸易增长方法和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