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肖中仁):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公报提出,要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既要抑制房地产泡沫,又要防止房地产价格出现大起大落。专家表示,“房子是拿来住的,不是拿来炒的”这一新提法意味着未来房子将回归居住定位,明年房地产去库存将聚焦三四线城市。
多位政府和行业学者认为,房地产问题被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公报单独列出,可以看出2017年房地产市场全局性影响之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副部长仇保兴表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公报中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明确了房子的居住定位,而不是用来稳增长或者保增长,找到了问题的症结。
仇保兴分析说,公报还明确既要遏制房地产的泡沫,又要防止大起大落的原则,并提出了下一步将如何做。他说,“第一点,中央层面要出台一个符合国情的,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不跟你讨论什么眼前的问题,是长效机制而且要符合国情。第二,严格限制信贷流向投资投机性的购房,遏制泡沫可以立竿见影,像上海天津采取的措施。第三,区别对待,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地方要增加土地供给,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宣布五百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停止供地,一刀切做法。第四点,泡沫是在特大城市积累的,特大城市要加快疏解部分的城市功能,带动周边中小城市的发展。第五点,多渠道解决三四线城市的库存问题。比方说要大城市通向这些三四线城市的骨干交通要加快。另外,要把教育、卫生这些人居环境的基础设施水平提高。”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认为,明年房地产去库存的重点将是三四线城市,去库存政策的实施要做到“四个结合”,“去库存要因城因地施策方针,重点解决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库存过多的问题,做到四个结合,同促进一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立住房租赁市场等更好的结合起来。”
有业内人士认为,长远来看,中国的房地产市场要稳定健康发展,发挥房地产税抑制投资和投机需求作用尤为重要。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贾康表示,房地产层面的制度建设至少包括土地、住房、投融资、税制等制度改革。他认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但目前的房地产税改革进度,并不符合改革时间表。“光讲政策调控,光讲限购限贷不解决问题了,只能是按一按,暂时缓和矛盾的情况下,组织有效的制度供给,推行双轨统筹,是不是赶快要把房产税率建设因素往上争取配到位,通过立法过程,必须税收法定,要有一段时间,假定明天就启动一审,走完三审到四审也得一年左右。”
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则认为,中国要搞房地产税,方向没有问题,但要符合中国国情。目前,房地产税仍在研究当中,“在法律上,对国有土地征一个财产税,在法理上是相悖的。因为所谓的财产税是对财产所有者征的,你买的房子住宅是你的,土地仍然是国家的。所以对国有土地是不能征财产税的,这是法理上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所以我们中国要搞房地产税,这个方向没有问题,但是一定要符合中国土地国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这样一个基本的经济制度,与这个基本经济制度不相一致的法律的条文,那个是绝对不会实行的。(房地产税立法)现在还在研究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