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丽靓
据发改委网站19日消息,近日发改委印发《东北振兴“十三五”规划》,规划指出,针对不同类型国有企业的特点,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为目标,灵活采取引入战略投资者、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允许员工持股、吸引股权投资基金入股等方式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在东北地区的国有企业先行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
规划提出,到2020年,东北地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取得重大进展,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明显提高,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经济保持持续健康发展,地区生产总值再上新台阶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主要经济指标平衡协调,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长6.2%,投资效率和企业效益明显提升,综合经济实力显著提高,为东北地区走进全国现代化建设前列、成为全国重要的经济支撑带奠定坚实基础。
在优化国有经济战略布局方面,规划提出,在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创新发展一批领军企业,做优做强国有经济。在交通、能源、装备制造等重点基础设施及传统制造业领域重组整合一批国有企业,加快推动国有资本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
在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方面,规划提出,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为基础,允许民营企业进入未明确限制和禁止的领域,推动民营企业参与铁路、公路、航空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完善民营企业参与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养老等社会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引导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建立配套协作机制。增强民营企业发展信心,选择一批收益可预期的优质项目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规划还提出,发展创业投资和区域性股权市场,支持一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优先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鼓励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结合自身业务范围,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创新力度,与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加强合作,依法合规探索推广投贷联动、债贷结合等融资模式。
原标题:东北振兴“十三五”规划发布 聚焦国企混改先行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