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刘丽斌):澳门身份证明局1月18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持有人可免签或获落地签证进入突尼斯、巴林和津巴布韦。
澳门身份证明局表示,澳门特区政府分别接获突尼斯驻华大使馆、巴林王国驻华大使馆及津巴布韦共和国驻香港总领事通知,澳门特区护照持有人参与5人或以上旅行团到突尼斯旅游,并出示相关住宿及机票证明,可获豁免签证进入突尼斯,逗留期为30天;澳门特区护照持有人进入巴林或津巴布韦可获落地签证,逗留期分别为2星期和3个月。
截至目前,共有125个国家或地区给予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或落地签证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