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强调,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1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意见》,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
村霸作恶多端,村民创巨痛深,可以断言,每一个村霸的背后都有众多村民的斑斑血泪。至于村霸有多骄横跋扈,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的一个案例让人震惊,河南省漯河市某村霸以势压人,动辄打骂群众,被调查时居然扬言:“别看你们正在调查我,我现在回到村里,村里的人还得喊我‘万岁’!”以“万岁”自居,唯我独尊到何等地步?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三局局长孙忠诚介绍,“村霸”具有四大典型特征:乱政、抗法、霸财、行凶。应该说,这些特征都不难找到实例,有些村霸甚至兼具四大特征。也应该承认,一些村霸鱼肉乡邻久矣,村民苦不堪言却无可奈何,如今中央出剑,那些村霸的迷梦该醒了。
村霸盘踞一方,为非作歹,原因并不复杂。一方面,但凡能成为村霸,大都与宗族势力大、拳头硬有关,谁敢不从,给你颜色看;而另一方面,则与监督缺失有关——村民不敢监督,上级监督不到。更可怕的是,一些乡镇政府不仅不监督,反而纵容,沆瀣一气。出于病态的治理需要,甚至默许恶势力壮大,以维护自身畸形利益。一定程度上说,他们扮演了村霸保护伞的角色。
故此,瓦解村霸须从拆掉保护伞开始。不管涉及到哪一级官员,都应依法严惩,当村霸少了依恃,就不敢那么狂妄。检察机关已表示,将突出打击为村霸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这种釜底抽薪之举,显然值得期待。先拆保护伞,将违法犯罪的村霸绳之以法,这是铲除村霸生存土壤、规范农村秩序的必由之路。
但是,铲除了村霸并不等于农民就能还原田园牧歌的状态,更不等于村霸就不再出现。最大程度遏制村霸出现,尤其需要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农村“两委”班子成员沦为村霸,甚至全军覆没,早已不是新闻。不重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让真正有守法意识、有公心、有能力的人当农村带头人,农村政治生态就不可能取得根本好转。改变农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有组织没力量的状态,还是需要从人入手。
2015年6月初,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提出,农村基层党建,重点要抓三类人。一类是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带头人,一类是大学生村官,一类是选派到农村的“第一书记”。以大学生村官为例,他们担任村官,由于关系比较纯粹,往往较为超脱,重用他们,可冲击和稀释农村中的宗族观念。当然,大学生村官能不能干好,与他们自身能力有关,也与上级部门的支持力度有关,如果得不到上级部门强有力支持,他们就会孤掌难鸣。
此外,消除村霸还需要强化农村的法治精神。让人担忧的是,村民委员会自治法得不到落实,村民委员会本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但是在一些农村,既实现不了自治,也没有民主。不少村霸信奉暴力思维,完全不把法律放在眼里;而一些村民受欺压后,不得不忍气吞声,有时根本就想不到拿起法律武器。塑造农村的法治信仰,就应该让法律发挥效力,让法律为村民撑腰。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不除恶霸,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不可能实现,甚至连最基本的农民安宁都实现不了。消除恶霸,归根结底是以人为原点做文章,对村霸等恶人依法打击,对保护村霸的人一一处理,同时派能人治村,让党员干部做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带头人,做人民群众信赖、尊敬的贴心人。果如此,村霸就没有立足之地,乡村治理才能走上正轨。(王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