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邮政普遍服务标准3月1日起实施 包裹时效标准提高五成

来源:国际在线2017-02-21 16:10:52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王洹星):21日,国家邮政局普遍服务司司长马旭林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从今年3月1日起,修订后的《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将正式实施。新标准实施后,包裹时效标准提高五成,普通包裹从用户自取变为按址投递。详细情况,来听本台记者发回的报道。

  新修订的标准对邮政普遍服务的范围、邮政设施、服务时限、服务环节、用户投诉与申诉、赔偿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国家邮政局普遍服务司司长马旭林表示,部分关键指标较现行标准有大幅度提升。根据新标准,邮政普遍包裹的寄递速度全面加快。“对于信件全程时限,省际地级以上城市间、省际其他地区之间的最长时限分别由现行标准的9天、15天,缩短到7天、8天;包裹和印刷品的全程时限,在省际地级以上城市间、省际其他地区之间分别由原来的15天和20天,缩短到8天和9天。”

  持续多年的普通包裹自取模式也将退出。马旭林指出,中国邮政将改变原来普通包裹只投递包裹单、由用户到邮局自行领取的方式,统一提供送货上门服务。“新标准规定包裹由投递包裹领取通知单改为按址投递包裹实物,其中城市全部按址投递;农村地区包括乡、镇政府所在地和乡、镇其他地区5kg以下包裹按址投递到户或投递到村邮站,5kg以上包裹可投递领取通知单,以方便用户,满足人民群众的用邮新需求。”

  新标准还对邮政企业提供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增加了邮政营业场所的服务功能设置要求,马旭林说:“每个县级行政区内应至少有一个开办国际及港澳台邮件业务的邮政营业场所,每个乡、镇应至少有一个提供包裹领取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进一步完善了邮政营业场所的服务功能。”

  此外新标准还增加了应公示每周的营业日、每天的营业时间、邮件时限、用户对服务质量的申诉渠道及联系方式等。同时,缩短了邮政企业受理用户投诉、办理查询、丢失赔偿等方面的时限。如用户投诉答复结果时限由现行标准规定的30个工作日缩减为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