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第六届立法会选举参选团16日开始申请

来源:国际在线2017-03-16 08:59:12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刘丽斌):澳门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3月15日发布消息称,澳门第六届立法会选举投票日已由行政长官批示确定为9月17日,这标志着选举程序正式展开。按照“立法会选举法”规定,在直接选举中只有政治社团及提名委员会有权提出候选名单,间接选举中只有提名委员会有权提出候选名单。16日起,有意组织提名委员会人士可领取《组织提名委员会确认申请》表格,并须于6月20日或之前,将表格送交选管会,以确认其合法存在。选管会主席唐晓峰表示,若16日领表后已有足够提名,就可实时提交申请。

  选管会指出,有意组织提名委员会人士可于16日起,前往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楼地下索取,或透过选举网页(www.eal.gov.mo)下载《组织提名委员会确认申请》表格。直选的《组织提名委员会确认申请》表格需要经本身为选民的全体成员签署,并应列明成员的姓名及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码,以及指定其中一名成员为提名委员会的受托人。间选的《组织提名委员会确认申请》则需由法人指派的代表签署,并列明法人的名称及登记编号,以及指定其中一名签署人为提名委员会的受托人。

  组织提名委员会申请表格内的所有签名,均须按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式样签署。不论直选或间选,确认申请的最后送交日期为6月20日,期限届满后不得就已提交的提名委员会成员名单进行补充或替补。

  选管会表示,经确认提名委员会合法存在后,才可提交候选名单及政纲。按照新修订的“立法会选举法”,同时需要以银行转账、本票或保付支票存放保证金25000澳门元,每一候选人须签署拥护基本法及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声明书。上述提交程序的最后期限为7月10日。

  按照法律规定,直接选举方面,每一提名委员会须由最少300及最多500名被登载于今年1月份公开展示的自然人选民登记册的选民组成。间接选举方面,每一提名委员会须最少由该选举组别被登载于今年1月份公开展示的法人选民登记册的法人总数的20%组成,如以该百分率计算所得数字并非整数,则以上一个较小的整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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