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印象内蒙古     |       一带一路     |       老外在内蒙古     |       103旗县
景宇鹏:发扬钉钉子精神 让盐碱地真正发挥粮食安全保障作用
2022-05-25 16:12:15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杨亚东责编:胡晓萌

  视频来源 内蒙古新媒体协会

  在内蒙古说起盐碱地治理,就一定要提一个人,他就是来自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的景宇鹏。

  2014年,内蒙古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的景宇鹏入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一干就是8年。在前辈的指引下,他坚持向同行专家、老师、科室同事请教学习,不断提升自身思想觉悟和专业技能水平。为进一步弥补自己专业知识上的不足,2016年景宇鹏选择继续深造,进入内蒙古农业大学进行土壤学博士后方面的研究与学习工作。通过对相关知识的继续学习以及实践工作,现已掌握了丰富的土壤学专业知识,尤其在针对盐碱地治理技术方面有自己独特见解;同时他还结合农业生产中的实际问题,提出基于不同类型不同盐碱化土壤治理的技术措施和参考指标。

景宇鹏:发扬钉钉子精神 让盐碱地真正发挥粮食安全保障作用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20524095328

  工作中的景宇鹏 供图 内蒙古科协

  在科研工作中,景宇鹏始终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认真钻研基础性试验与示范推广工作,走村串户,每年约130多天的时间深入田间地头、农牧业生产一线指导工作,推广退化土壤耕地地力快速提升与不同类型不同程度盐碱地治理技术,引导企业、合作社、农牧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推广模式,为全区盐碱地治理与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做出了突出贡献,让盐碱地改良技术更加深入、更加广泛的融入百姓家中。

  参加工作后,景宇鹏的研究在2015年获得国家自然基金的资助,这给了他莫大的动力,也在他内心深处埋下一粒扎根于科研试验的种子。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将盐碱地治理列入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与杭锦后旗“院地共建”科技示范旗5年规划中,根据杭锦后旗政府的统一规划,将在杭锦后旗三道桥镇澄泥村打造盐碱地改良试验示范基地,即“杭锦后旗改盐增粮科技示范园区”。

  2016年刚过春节土地还未完全解冻,景宇鹏就带领团队成员前往科技示范基地。据他回忆,当时的盐碱地远远望去白茫茫的一片,有的地块地表的盐分能盖过鞋帮。面对这种情况,景宇鹏没有退缩,主动与合作社对接,多次深入农户走访调研,了解区域气候特点、形成条件、种植情况、水利配套等情况,并将初步想法与团队成员进行深入交流,制定了初步方案。为把项目抓好,从前期的田间大规模的取样、室内分析测定、具体土壤改良方案的制定、田间具体实施过程(包括施肥、灌水)一直到作物的选择及播种、施肥、收获等每一个关键环节、关键时期,他都会深入田间坚持亲自动手操作、指导实施,每个月有半个月的时间都在乡下开展现场培训与技术指导。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4年的努力,解决了合作社在盐碱地治理上的瓶颈问题,实现了合作社经济效益由亏损到盈利的转变。同时,景宇鹏还通过示范推广科技成果及应用新技术的集成展示,扭转了当地农牧民一直以来认为盐碱化土地治理难的看法,多次开展各种技术培训,宣传先进农业科学技术,引导广大农民应用先进技术,助力乡村振兴计划。

  参加工作至今,景宇鹏已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内蒙古农牧创新基金、内蒙古农牧青年基金各1项,内蒙古自治区财政推广示范项目4项;现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子专题、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内蒙古自治区关键技术、内蒙古自治区财政推广示范各级各类项目15项;获中国科学院西部青年访问学者、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博士后科研工作者称号。

  景宇鹏作为一名青年科技人员,长期扎根基层一线,关注“三农”问题,践行为农服务的思想理念。2016年—2020年,他作为内蒙古“三区”科技人才被选派到受援单位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开展盐渍化土壤改良技术与中低产田土壤培肥的技术服务与科普宣传工作;同时,以科技项目实施为契机,他先后在巴彦淖尔杭锦后旗、乌拉特前旗、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托克托县、通辽市科左中旗等内蒙古三大盐碱地主要分布区开展退化土壤与盐碱地治理技术培训,示范推广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自主研发的盐碱地治理技术科技成果与集成创新模式,极大地推动了当地对盐碱化土壤改良的科学技术水平,得到广大农民和企业的认可。

  景宇鹏表示,作为青年科技工作者,要有爱岗敬业、干事创业热情,勇于创新、甘于奉献的精神;在工作中要肯干、实干,要有“愚公移山”的劲头,发扬钉钉子精神,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心正、气正,干正事、走正道,在助力农牧业高质量发展中贡献青春力量。(文 王峰)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