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安徽             长三角一体化      |      直观中国      |     视界     |      原创      |      热点专题      
黄梅雅韵醉羊城 “文化走亲”双奔赴
2024-04-12 10:53:59来源:安徽日报编辑:刘旭东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广东安徽两地联合举办粤皖优秀剧目展演活动——黄梅雅韵醉羊城 “文化走亲”双奔赴

  “安徽黄梅戏要来广州演出了!”

  “黄梅飘香·大湾区”,一个近200人的广州黄梅戏迷微信群。当广东安徽两地联合举办“岭南风 江淮韵——粤皖优秀剧目展演”活动的消息发布到群里,组团看戏成为戏迷一致的行动。

  这是一次徽风皖韵的精彩亮相

  4月8日至9日,广州友谊剧院,著名黄梅戏表演艺术家韩再芬率安徽再芬黄梅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携新创剧目《不朽的骄杨》和传统剧目《女驸马》连番上演。

  《不朽的骄杨》,红色主题现代戏;《女驸马》,黄梅经典“看家戏”。两部作品,一部创新,一部守正,展现着安徽传承弘扬戏曲艺术的不懈努力,更彰显着安徽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闪亮成果。偌大的剧场内,一声声叫好、一波波掌声此起彼伏,毫无疑义地证明,两部剧目的演出都取得了成功,安徽黄梅戏得到了广大戏迷的青睐。

  广州,可谓安徽戏曲人的“福地”。在羊城三次举办的中国戏剧“梅花奖”终评活动中,四位安徽戏曲演员先后喜摘“梅花”。2015年,韩再芬凭借黄梅戏《徽州往事》,为安徽和全国黄梅戏剧界摘取第一朵“二度梅”。长期以来,黄梅戏在当地流播深远,赢得大量粉丝。

  香港观众谢恬专程赶赴广州一睹黄梅戏风采。“我连续看了两场演出,从中能够看到传统与现代的碰撞,以及黄梅戏创新发展的努力和探索。”谢恬认为,广东话的粤剧和安徽话的黄梅戏都有自己的特色,以戏曲为代表的优秀传统文化,非常值得我们当代人去接近、去欣赏。

  这是一次以戏为媒的“文化走亲”

  粤剧,广东文化明珠,有“南国红豆”之美誉。黄梅戏,安徽文化名片,有“中国最美乡村音乐”之赞誉。以戏为媒,密切交流,成为两地文化工作者的共同心声。

  广东粤剧院,传承粤剧瑰宝的华美殿堂,4月9日上午迎接着远道而来的安徽文化工作者。一袭袭精致戏服,展示粤剧艺术的独特风韵;一张张新老照片,定格粤剧名家的舞台风采;一件件文创产品,彰显粤剧文化的时代新貌。走进展厅,驻足剧场,安徽文化工作者不禁为粤剧传承发展的勃勃生机点赞。

  一场粤皖文化走亲戏曲交流座谈会,聚集起广东和安徽两地的戏曲领军人才和青年后起之秀。如何加强戏曲人才培养?怎样打造戏曲影视作品?袒露心扉,观点碰撞,粤皖两地戏曲人一起分享各自的成功经验,共同探讨发展面临的问题。

  “粤剧的发展离不开老一辈的执着坚守、新一代的传承创新,这和黄梅戏的发展路径是一样的。”再芬黄梅“00后”青年演员汪晨晨说,虽然广东和安徽方言各异,但戏曲表现的精神内涵是相通的。作为年轻一代,要接过老一辈戏曲人的衣钵,推动戏曲艺术迈向新时代、取得新辉煌。

  这是一次深化合作的双向奔赴

  广东和安徽都是戏曲大省,繁荣发展戏曲艺术是两地积极推动的共同课题。在广州期间,广东粤剧院与安徽再芬黄梅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将常态化开展文化交流合作,定期组织交流活动。

  “我们从粤剧的发展经验中学习取经,从粤剧老艺术家的身上获得精神激励,这种文化交流非常有意义。”韩再芬说,走进新时代,戏曲人需要共同努力,携手推动优秀传统文化持续焕发生命力。

  千里之外的徽风,吹进了岭南大地,黄梅雅韵令广东戏迷如痴如醉。4月下旬,广东粤剧院将携《红鬃烈马》和《白蛇传·情》两部粤剧走进安徽,带领江淮戏迷领略岭南文化的别样风采。

  广东粤剧院院长曾小敏说:“两地开展双向奔赴的演出,将极大地加深两省观众对戏曲文化的了解和认同,进一步推动戏曲艺术的传承和创新。这种跨地域的戏曲交流,对促进中国戏曲的多样性和丰富性具有重要的意义。”(安徽日报记者 张理想)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