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甘肃      |       直观中国       |       视界      |       原创       |       热点专题       |       文旅          
甘肃陇南文县草河坝村:传承民俗文化 发展旅游产业
2024-05-15 09:28:41来源:甘肃日报编辑:王奇英责编:尹红燕

  原标题:【文化中国行】 文县草河坝村:传承民俗文化 发展旅游产业

  甘肃省陇南市文县铁楼藏族乡草河坝村位于白水江之南的白马峪河流域中段河谷地带,白马河从村中流过。这个“隐居”于大山间的千年古村,因为白马人的存在而变得古朴神秘。

  走进草河坝村,远远便会看到颇具民族特色的寨门,沿着寨门前进,道路两旁可见红檐白脊的民居,民族韵味十足的白马文化研习所,雕刻“池哥昼”面具的巨大立柱……一物一景都透露着这座古村的灵气。

  近年来,得益于陇南市各级各部门的积极行动,草河坝村民居群等文物得到有序修缮和保护。村内古廊桥、古磨坊群、古树焕发生机,而新修的草河坝白马魂广场、同心广场、旧寨民俗婚庆广场等多处文化广场极大改善了村民的人居环境。

  “草河坝村按照保护类建筑、保留类建筑、重建类建筑三种类型,依据二楼实木装修外立面,一楼墙体加装实木门面的修缮方案,对全村16户96间房屋立面进行修缮,新建池哥亭一座、体验房3间,安装大理石图腾柱6根。”文县铁楼藏族乡党委书记杨岁荣介绍。

  在村落修复过程中,当地针对发现的文物,按照文物保护单位的性质分门别类修缮,对于不可移动文物,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恢复原貌,对于可移动文物如器皿、生活用具、衣服等集中收集保护,并在研习所进行陈列展示。

  古村落修复的同时,民生工程也同时开展。草河坝村改造村里的供排水管道,维修年久老化的电力电信线路,还建设了适宜的垃圾箱、转运站等废品处理设施,为了外观协调,色彩与历史建筑风貌贴近。

  草河坝村的“骨骼”在一代代人的修复中得以保存,而白马人独具特色的精神文明也在这里繁衍生息。

  每年腊月,草河坝村就会变成歌舞的海洋。从腊月初八开始,每天晚上全村男女老少齐出动“烤街火”,大家一起凑柴、烤火、唱歌、讲故事、跳火圈舞。

  每年正月十三到正月十七,草河坝村白马人高举火把,在白马河畔高声歌唱,尽情舞蹈,表达着白马人最美好的新年祈愿。

  “文县池哥昼”已被国务院列入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是至今还遗存在白马人生活中的一种古老的具有原始风貌的群体祭祀舞蹈。“池哥”意为山神,“昼”即舞,这种舞蹈形式衍生于白马藏族长期的农耕生活和狩猎活动。

  “香甜的五色酒不醉人,举起酒杯敬给尊贵的客人,歌声不停啊酒杯不干……”

  伴随着悠扬激荡的民族音乐,客人和白马人一起翩翩起舞,不仅能感受到白马人的热情好客,还能体验别样的民族风情。

  “为了让传统白马藏族文化走出去,我们全方位开展白马藏族文化传承工作,吸引游客多来了解我们的文化。”杨岁荣对这些举措如数家珍,“近年来,铁楼乡鼓励群众举办民俗庙会活动,开展白马文化集中宣传活动,创作编排了反映白马人民俗文化的大型歌舞剧《白马·印记》《白马·盛典》。同时,还争取北京联合大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组织九寨沟、平武和文县等地的白马民俗文化手工艺传承人和文化爱好者进行全面系统的传承、发展、创新培训。”

  如今,白马藏族文化传承保护工作硕果累累。经过深入推广,创作反映白马人民俗文化的歌舞剧《白马汉大词典》完成了编撰工程,并出版发行了《中国白马人民俗文化系列丛书》,还拍摄制作了纪录电影。

  白马民俗文化在留下印记的同时,还助推着当地乡村旅游业发展,草河坝村组建了石门沟“白马风”艺术表演团和草河坝白马魂原生态表演队,邀请知名舞蹈、音乐编导,将村内留守人员召集起来,编导排练完成了“达嘎情韵”原生态歌舞节目。观看和参与这些舞曲的表演,已经成为展示当地民俗旅游中的一项重要环节。

  “我们将以白马文化的保护、传承为着力点,大力培养具有地域文化的民间民俗文化人才,不断加大对非遗文化的保护及传承力度,以全域旅游为统领、以生态康养为特色,推动生态、文化、康养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杨岁荣说。(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王煜宇)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