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甘肃      |       直观中国       |       视界      |       原创       |       热点专题       |       文旅          
庆阳:办税缴费“小窗口” 托起便民利企“大服务”
2024-12-11 17:03:43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奇英责编:王悦阳

  庆阳市税务部门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依托电子税务局和征纳互动平台,大力推行“精准推送、智能交互、办问协同、全程互动”的组合式互动服务,推动税费事项由服务辖区向跨区域通办服务转变,以税费服务“小窗口”托起便民利企“大服务”,为市场主体跨区域经营发展营造良好税收环境。

  跨区迁移“一次办”  企业“搬家”零负担 

  为进一步便利纳税人跨区迁移,助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庆阳税务部门将服务关口前移,提高宣传辅导主动性,提前解答纳税人迁移前面临的“去哪办”“怎么办”等疑问,实现企业迁出前“未办先知”。

  “我们刚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跨区住所变更登记,电子税务局就给我们同步推送了跨区迁移涉税事项的办理指引。准备资料、办理流程写得清清楚楚,注意事项讲得明明白白,让我们很放心也很省心。”甘肃初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负责人温静表示,该公司2024年11月从华池县迁移至庆城县,依靠华池县税务部门推送的跨区域迁移涉税事项办理指引,办理迁移业务手续变得更加简便快捷。

庆阳:办税缴费“小窗口” 托起便民利企“大服务”

税务干部为纳税人介绍跨区域迁移工作流程

  据悉,围绕迁移企业最关心的发票额度是否可以承继、往期申报数据如何查询等问题,庆阳市税务部门依托征纳互动平台,提供“数电票纳税人无感迁移”等优化场景,实现“事前零操心、事中有效率、事后无烦恼”,让跨区域经营企业的迁移“无感”、服务“有感”。

  异地事项“协同办” “虚拟窗口”解民忧

  “我原以为还要花时间、搭路费跑一趟咸阳才能办成的事,居然不到半小时就解决了,为税务局的服务速度和态度点赞!”黄先生在正宁县税务局成功拿到从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税务局传来的社保参保缴费明细时感慨道。

  据了解,黄先生工作从陕西省咸阳市某建筑公司调回正宁县后,急需缴纳社保,但却查询不到在咸阳市的参保缴费明细,情急之下拨打12366征纳互动税费服务热线,向正宁县税务局求助。该局座席人员了解黄先生的诉求后,迅速通过征纳互动“跨区通办”模块发起“远程虚拟窗口”,与咸阳市渭城区税务局取得联系,完成缴费人远程身份核验,查询其参保缴费明细信息,并将数据回传至正宁县税务局,仅仅半个小时,黄先生就取得了陕西省参保缴费明细的凭证。

庆阳:办税缴费“小窗口” 托起便民利企“大服务”

征纳互动坐席人员线上办理“跨区通办”业务

  庆阳市税务部门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就近办、异地办等各类需求,依托征纳互动平台,不断完善“远程虚拟窗口”跨区域通办服务机制,线上实现远程身份核验、资料传递、音视频互动、屏幕共享等多项功能,让异地办税缴费更加便利。

  跨区业务“云端办”  征纳互动更便捷

  “现在电子税务局跨区域办理业务太方便了,本以为要去环县预缴税款,没想到通过征纳互动平台很快就把所有的业务都办完了,根本不用来回跑各地办税厅。”西安建雄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办税员李娜连声称赞道。

  该公司是一家在环县有工程项目的跨区域报验户,在新电子税务局办理预缴税款业务时遇到了困难。因不便前往环县办理该业务,李娜便通过征纳互动平台向环县税务局求助。该局坐席人员详细了解情况后,立即发起跨省会话,邀请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税务局征纳互动服务运营中心坐席人员加入会话,在两方坐席人员协同办理下,成功帮助李娜办理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预缴税款业务。

  庆阳市税务部门不断完善跨区域通办服务机制,依托云端技术延伸基层服务触角,持续做优前置化提醒,做细场景化设置,做强智能化防控,做精流程化管理,以尽快实现税费业务就地办、协同办、快捷办,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文/图 范荣 焦博博)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