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原创   |   文旅   |   视界   |   直观中国   |   城市远洋   |   热点专题   |   老外在湖南   
在长沙,感受活力中国
2025-12-01 09:24:24来源:长沙晚报编辑:尹红燕责编:尹红燕

  原标题:在长沙,感受活力中国 长沙获评“2025活力之城案例”

长沙作为活力之城、幸福之城每天迎来众多的国内外游客打卡。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邹麟 摄

  城市IP激发新活力,11月28日,《中国新闻周刊》在北京发布《2025活力之城IP指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长沙凭借多项指标脱颖而出,获评“2025活力之城案例”。这也是长沙连续5年获得此殊荣。

  《报告》以典型城市为样本,综合评估城市IP传播、消费转化、文化内涵、创新驱动等方面的活力与潜力。通过专业分析及洞察,《报告》呈现了不同城市IP的培育、创新及发展的规律与特征,为中国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借鉴。

  现场发布了“2025活力之城案例”,长沙市与广州市、武汉市、成都市、南京市等获评“2025活力之城案例”;广州荔湾区、南京栖霞区、深圳龙华区、佛山顺德区、太仓市获评“2025活力城区案例”。

  长沙既是吸引无数青年慕名而来的“年轻人友好城市”,也是四海客商抢滩登陆的营商沃土。

  在长沙,大家可以感受到蓬勃向上的发展之势——2024年经济总量突破1.5万亿元,累计培育7大千亿级产业集群、3个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3个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目前拥有千亿级园区7家、百亿级工业企业21家、“中国智能制造50强”企业5家、智能制造试点企业1767家、规工企业总数近3400家。

  在长沙,大家可以感受到底蕴深厚的文化之韵——拥有悠久的历史文化、厚重的革命文化、活跃的现代文化,马王堆汉墓、岳麓书院、天心阁等文化遗存闻名中外,这里“十步之内,必有芳草”,是一座“没有围墙的革命历史博物馆”,音视频、动漫游戏、数智出版等文化业态欣欣向荣。

  在长沙,大家可以感受到澎湃向新的科创之力——被誉为“工程机械之都”,先后诞生了超级杂交稻、超级计算机、北斗卫星等一批世界级科研成果,各类国家级创新平台总量达152家,全市各类研发机构达3823家,跃居全球科研城市第23位。

  在长沙,大家可以感受到拥抱世界的开放之姿——举办中法文化论坛、“一带一路”青年创意与遗产论坛等国际盛会,黄花机场年旅客吞吐量突破3000万人次,跨入全国千万级机场行列,中欧班列(长沙)开行量稳居全国第一方阵,今年前3季度长沙接待入境游客32.74万人次,吸引全球顶级网红“甲亢哥”“无语哥”竞相打卡。

  在长沙,大家可以感受到青春的城市之态——过去10年长沙净流入人口100万,其中80%都是年轻人,是全国年轻人口流入最多的城市之一。长沙大力支持大学生创业,发布“双肩包”行动十条等3个政策及14项配套细则,125家各级创业孵化基地在孵实体数4633个。

  在长沙,大家可以感受到五彩缤纷的城市之美——岳麓山、湘江水、橘子洲勾勒出“山水洲城”的唯美画卷,连续17年荣膺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世界“媒体艺术之都”的浪漫气质、“东亚文化之都”的深厚积淀、“网红城市”的青春活力都值得大家为长沙打CALL。

  何以长沙?超级城市IP不仅是对城市精、气、神、魂的高度凝练,也是一座城市自然、历史、文化、经济、风俗等方方面面的独特表达。

  近年来,长沙在城市IP挖掘、建设、运营上久久为功,推动城市文化IP从“立得住”到“活起来”再到“走得远”,系统打造“青春长沙 活力之城”城市IP精神内核,推进“IP+新消费”“IP+文旅”“IP+文创”等深度融合,始终把青年放在C位,不断“适配”年轻人的发展需求,让越来越多的青年逐梦者“手可摘星辰”;积极鼓励和引进国内外文化人士来长开办民营文化场馆、创立文化品牌,以“政策引导+市场主导”模式,擦亮“三张文化名片”,推动湖湘文化“焕新升级”,培育和引导众多玩得转IP的年轻网民和潮店;依托媒体优势、活动联动与全民共创,推动IP从本土破圈到全球传播,带动城市国际传播从“单方独奏”到“全民合唱”。(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俊)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