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6年第3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相关负责人围绕全省生态环境质量、资金保障、机制建设、法治成效等核心内容进行了详细通报,同时明确了“十五五”工作思路与2026年重点任务。
环境质量方面,2026年2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40微克每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为85微克每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为61.0%;59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3.2%,无劣Ⅴ类水体,3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
资金保障方面,2025年甘肃累计下达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27.36亿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21.34亿元,资金规模居全国第15位、西北五省第2位,重点用于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及农村环境整治;其中省级专项资金6.02亿元,持续保障污染防治与监管能力建设。“十四五”以来,全省累计争取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119.79亿元,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了坚实支撑。
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方面,甘肃已建立覆盖黄河、黑河、石羊河等流域的省内横向补偿机制,13个市州、39个县区纳入协同治理格局;省际层面与四川、宁夏、青海签订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相关工作获国家部委肯定。碳市场交易、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稳步推进,8个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项目年均减排二氧化碳64.03万吨,11个EOD项目纳入国家金融支持项目库,总投资达221.8亿元。
法治建设方面成效同样显著。“十四五”期间,甘肃制定修订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性法规5部,发布地方标准28项,法规标准体系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持续深化,累计办理案件552件,涉案金额6.4亿元;环保信用评价、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制度全面落地,政务服务效能稳步提升。
“十五五”期间,甘肃将进一步优化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大气、水、土壤、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由单个项目支持转为以城市或地市为单元的整体统筹支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将提质扩面,深化省际协作,完善补偿要素与激励约束机制。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将聚焦法规标准完善、执法效能提升、治理体系优化三个方面。
2026年,甘肃将加快推进《甘肃省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条例(草案)》立法工作,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美丽甘肃提供坚实的制度、法治与资金保障。(文 卢飞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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