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安徽             长三角一体化      |      直观中国      |     视界     |      原创      |      热点专题      
护航我国首次火星取样返回
2026-08-07 11:20:03来源:合肥晚报编辑:闫宁钰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护航我国首次火星取样返回 “活力中国调研行”采访团探访合肥重大科研平台

  8月5日,2026年“活力中国调研行”安徽站主题采访活动进入第三天。采访团先后走进深空探测实验室、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集中探访深空探测、公共安全领域最新创新成果。现场了解到,服务天问三号火星取样返回任务的行星保护实验室将落地合肥;面向新能源安全,浸没式阻燃冷却液等锂电池安全技术也取得新进展。

  行星保护实验室将落地合肥

  走进深空探测实验室大厅,一个巨大的“月球”模型首先映入眼帘。模型正面和背面分别标注着嫦娥三号、嫦娥五号以及嫦娥四号、嫦娥六号的着陆点。

  沿着展线继续前行,火星全球影像图、天问一号环绕器、着陆平台和祝融号火星车模型依次亮相。嫦娥一号、嫦娥四号、嫦娥六号等探测器模型,承担过深空探测任务的长征系列火箭模型集中陈列,串联起我国从探月、探火到小行星探测的深空探索历程。

  深空探测实验室又称“天都实验室”,由国家航天局、安徽省人民政府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共建,总部位于合肥,是面向世界航天科技前沿和国家航天强国战略需求的新型研发机构。目前,实验室已在月壤原位利用、月球通信导航等方向取得进展,自主研发月壤3D打印系统,牵头研制的“天都一号”“天都二号”试验星实现我国首次双星绕月编队飞行。

  现场,记者还了解到服务天问三号火星取样返回任务的行星保护实验室将落地合肥深空科学城一期,目前实验室正在开展建设方案深化设计和“样品—地球环境”双向防护技术攻关。

  “基于国际空间研究委员会(COSPAR)的行星保护要求,结合天问三号任务目标,将对从火星带回地球的样品实行‘样品—地球环境’双向隔离。”深空探测实验室行星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魏广飞介绍,这项工作在国际上尚无先例可循,团队正开展自主攻关,将为我国首次火星取样返回任务提供关键技术支撑。

  核心团队进军新能源安全产品

  下午,采访团走进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当天,研究院集中展示了城市生命线安全实验平台、激光传感芯片研发平台、桥梁安全实验平台、先进材料研究平台等建设情况。

  在先进材料研究平台,一种名为超分子浸没式阻燃冷却液的新材料成为现场关注的焦点。该技术基于超分子化学研发,可将锂电池浸没在专用冷却液中,实现散热、阻燃和绝缘三重功能,从源头降低锂电池热失控引发火灾的风险。

  “这是研究院最新研发的新能源安全产品之一。目前,全世界仅有少数团队开展这一方向研究,我们团队走在前列,也是国内唯一开展相关核心技术研究的团队。”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党委专职副书记范观兵介绍。

  以超分子浸没式阻燃冷却液为代表的新材料体系应用场景广泛。范观兵表示,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研发了不燃电解液,提升动力电池本质安全水平;在储能领域,研发的超分子浸没式阻燃冷却液可应用于浸没式储能柜,实现低谷充电、高峰放电,在降低运营成本的同时提高储能系统安全性;在消防领域,研发了高效灭火剂体系,可与无人机、专用灭火装备结合,应用于森林、草原及新能源汽车火灾救援,提高灭火效率。

  今年,是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聚焦城市生命线安全研究的第十年。

  “十年来,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从合肥的地方探索,逐步上升为国家层面部署推进的重大民生工程和安全工程。”清华大学安全科学学院院长、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院长袁宏永表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能源结构转型,地下燃气、供水、排水等城市基础设施规模持续扩大,新的安全风险不断涌现。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建设,就是通过科技赋能,让城市运行从“被动应急”转向“主动预防”,为城市安全稳定运行筑牢底线。(文/图 卞怡菲)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