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对余茂春、托德·斯坦恩采取反制裁措施

中央广电总台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2-12-23 10:14:06 显示图片

  12月23日,外交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令 第4号》和《关于对余茂春、托德·斯坦恩采取反制裁措施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令

  第4号

  现公布《关于对余茂春、托德·斯坦恩采取反制裁措施的决定》,自2022年12月23日起施行。

  关于对余茂春、托德·斯坦恩采取反制裁措施的决定

  12月9日,美方借口所谓“西藏人权”问题,对两名中方官员进行非法制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中方决定对余茂春、托德·斯坦恩等后附《反制裁清单》列明的个人采取以下反制裁措施:

  一、冻结在我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

  二、禁止我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进行有关交易活动;

  三、对其本人及直系亲属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入境。

  本决定自2022年12月23日起施行。

外交部:对余茂春、托德·斯坦恩采取反制裁措施

  (总台央视记者 赵超逸 朱若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