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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小区开放”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拆围墙”

2016-02-24 17:53:47|来源:国际在线|编辑:杜军帅

  原标题:住建部称“小区开放”不搞“一刀切” 专家认为应寻求一个渐进式实施方案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任杰):这两天,有关“中国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的消息引发舆论热议和民众高度关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今天(24日)通过官方网站做出回应,推广街区制要有计划,要有轻重缓急,并不是“一刀切”,也不是“一哄而起”,更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拆围墙”,各地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受访专家认为,国家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出台要符合党和政府倡导的法治精神,广泛倾听民意,应寻求一个渐进式实施方案。

  “如果自家小区变成开放式,你会同意吗?”,由于关乎7亿多城市居民的切身利益,“是否认可住宅街区化”所引发的舆论热议。人们最担忧的问题包括小区安全秩序、居住环境、物业管理、公共空间等遭受损害:

  “会感到安全受到威胁,汽车开来开去的,对小区的老人和孩子也带了安全隐患,小区公共设施、道路和停车问题该由谁来管理呢?”

  “以后所有的人所有车随便进,出了问题,业主委员会是找谁?”

  继《人民日报》发声回应公众疑虑,指出“中央要求拆除小区围墙不是拍脑袋的决定”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今天(24日)在官方网站做出说明,推广街区制,逐步打开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首先要认真全面理解好“逐步”两个字,“逐步”就是要有计划,要有轻重缓急,并不是“一刀切”,也不是“一哄而起”,更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拆围墙”;二是中央的政策意见提出了方向性、指导性的要求,具体实施中各省、各城市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制定办法过程中,肯定要听取市民意见;三是实施逐步打开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的城市,都会考虑到各种实际情况,考虑各种利益关系,切实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程新文23日表示,相关部署属于党和国家政策层面,涉及包括业主在内的有关主体的权益保障问题,还有一个通过立法实现法治化的过程。作为司法机关,法院将加强调研、及时研判,积极协调 有关方面妥善处理好相关纠纷。“随着我们国家法律的不断完善,公民财产保障的法治化进程,相关的程序保护会得到很好的协调。我们将密切关注,并积极应对。”

  从舆论来看,无论专家,还是民众,都有理性的声音认同,街区化的发展理念有助于治理交通拥堵,提升城市效率。矛盾焦点在于:怎样在保障公众合法利益不被侵害的情况下,寻求一个渐进式的实施方案。

  上海易居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对本台记者表示,最重要是不搞“一刀切”,因地制宜。其中,很关键的一点是政府在新规划和土地出让中,要体现不同以往的理念,如此的成本最低,也利于产生示范效应:“以前,政府在土地出让时,是整块出让的,而且面积很大,几十万、上百万平方米,个别楼盘上千万平方米。今后新的土地出让时,按照‘街区制’的城市规划理念落实就行了,尤其是不要大块出让住宅用地。要更好地着眼未来,新建小区、社区一定要遵守先进的理念,对既有小区的改造要逐步推进、慢慢推进,尊重相关权益人的利益。”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对本台记者指出,制定一个好的公共政策,关键在于遵循法治精神、广泛倾听民意:“任何一个现代化国家都是法治国家,任何公共政策制定都必须符合法律要求,政府本身觉得(出台的政策)会如何如何地为人民服务,符合城市发展需要,但如果与上位法相违背,必须先修改法律,才能制定政策。中国社会处在转型期,社会问题有复杂性,利益诉求有多样性,制定好的公共政策,吸收老百姓的意见、诉求和观点,做到公开透明、群众参与是非常关键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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