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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理政新实践·安徽篇】安徽省将建立普法典型案例筛选发布制度

2016-08-02 15:36:47|来源:中安在线|编辑:杜军帅

  记者8月1日从安徽省司法厅获悉,近日,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省政府法制办、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建议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根据该《意见》,安徽省将建立典型案例筛选发布制度,并建立普法案例库、案例视频集等,鼓励和引导各类影视制作、文学创作团体等对入选案件共享共用,自行改编。

  《意见》指出,要以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为依托,以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及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工作主体,广泛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活动,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宣传各种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记者了解到,根据《意见》,安徽省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将建立五项制度:建立典型案例筛选发布制度,精心筛选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案例,通过普法网站、门户网站、大众传媒以及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会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发布;建立以案释法宣传讲解制度,利用“江淮普法行”“国家宪法日”等活动载体,广泛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组织律师进社区、律师接访等活动,开展以案释法、法律咨询服务等;建立以案释法媒体传播制度,积极发挥广播电视台、主流报刊等媒体的法治传播作用;完善公民旁听庭审制度,紧扣“确定旁听庭审案件—案件公告—组织旁听—收集反馈意见”四个环节,选取典型案件并根据案件性质和特点,分别组织不同重点对象参加旁听。同时通过巡回法庭、网上庭审直播等形式,扩大受众面,让更多的群众受到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建立以案释法案例库制度,加强司法、行政执法案例整理工作,并建立普法案例库、案例视频集等,鼓励和引导各类影视制作、文学创作团体等对入选案件共享共用,自行改编,丰富以案释法表现形式。(汪乔 胡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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