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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中的儿童权利”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2016-10-13 16:26:52|来源:国际在线|编辑:王涛

“家庭教育中的儿童权利”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井晓慧):在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重视儿童教育时,漠视和侵犯儿童权利的现象却依然严重。据全国妇联儿童部发布的《第二次全国家庭教育现状调查报告》显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和《儿童权利公约》是儿童保护的基本法律和文件,但家长认真学习过的不足一成。

  为了促进改善这一状况,10月13日,由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委员会和新家庭教育研究院联合举办的《中国家庭教育蓝皮书(2015)》首发暨“家庭教育中的儿童权利”研讨会在清华附小商务中心区实验小学举行。民进中央副主席、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兼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朱永新教授,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家庭教育首席专家、《中国家庭教育蓝皮书(2015)》主编孙云晓研究员以及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儿所所长孙宏艳研究院等专家学者参加研讨会,对中国家庭教育中儿童的权利问题发表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儿所所长孙宏艳提出:不要以发展的名义伤害儿童的正当权利。她列举了大量的调研数据,指出很多家长以发展的名义,让孩子上更多的课外班,做更多的作业,对儿童的生存权有明显的侵犯。数据显示,10年来,一直有半数以上儿童睡眠不足;家长把学习和休闲对立起来,漠视儿童休闲的需要,侵犯了儿童的休闲权利。同时,网络时代也使孩子的生活方式受到侵害,表现为运动少、玩耍少、阅读少,少年儿童的休闲以上网、看电视、听音乐为主,喜欢的电视节目偏向成人化,这使得儿童阅读碎片化、浅表化,产生动感统合失调等现象,需要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新教育新父母研究所所长童喜喜指出:平等是儿童最大的权利。这个平等包括成人和儿童之间的平等;儿童和儿童之间的平等;男孩和女孩之间的平等以及老大和老二之间的平等。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之上,才有谈其他的可能。

  中国儿童中心科研与信息部部长霍雨佳研究员说,中国儿童中心分别于2013年、2016年对东中西部几个城市约2500个家庭进行了相关调查,分析了生存权、发展权、参与权和受保护权在家庭教育中的状况。虽然两次调查结果显示家长对儿童权利的知晓度有提高,但仍不全面。因此要加强对不同类型的家庭提供更符合其实际情况和需求的指导策略,帮助家长对孩子进行更全面和科学的教育和养护。

  《中国教育报家庭教育周刊》《中国家庭教育蓝皮书(2015)》副主编杨咏梅则从教师体罚学生和媒体视角看儿童权利,指出把孩子当成一个独立的权利主体,在日常生活中尊重孩子的权利,与孩子平等地交流、沟通,对整个中国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依然还是一个挑战。对此,杨咏梅提出四点建议:一是提高公众对《儿童权利公约》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知晓率;二是在教师和媒体等专业人士的培训中嵌入儿童权利模块;三是请学术力量介入媒体监督;四是由专业机构发起类似知识竞赛性质的活动,让儿童权利家喻户晓。

  本次研讨会的举办与《中国家庭教育蓝皮书(2015)》的出版紧密相关。由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和新家庭教育研究院联合编写的《中国家庭教育蓝皮书(2015)》近日由教育科学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专家们全面分析了中国家庭教育调查研究成果,发现忽视儿童权利是目前家庭教育的一大误区。蓝皮书主编孙云晓研究员介绍了(2015)蓝皮书的四个特点:一,这是第一本汇集全国家庭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优秀成果的年度报告;二,对近年来全国家庭教育发展做出了全面分析和评价;三,汇集了2015年较有代表性的家庭教育学术研究成果和调研报告;四,以《中国家庭教育年度纪事》为题,留下了家庭教育的历史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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