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郑治):今年中国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全面复制推广自贸区经验,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两会期间,多位接受国际在线记者采访的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表示,随着自贸区建设的深入推进和自由贸易港的落地生根,中国将加快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中国国内第一个自贸区——上海自由贸易区2013年9月正式挂牌成立。四年多来,上海自贸区的100多项制度创新成果开始在全市、全国复制推广。
全国人大代表、浦东新区区长杭迎伟告诉记者,上海自贸区所在的上海浦东新区,“自贸区速度“让人瞩目,“我们开办企业跑出‘自贸区速度’:在名称库选名的当场办结,企业的变更事项当场办结,需要核名的2天内办好。我们的贸易通关要跑出‘自贸区速度’:95%的海运货物2天内实现入关,95%的空运货物12小时内实现入关。”
目前,中国已分三批共设立了1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沿海地区、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都有。在众多改革性举措中,与国际接轨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备受外界关注。“负面清单”明确规定了自贸区内的外资企业“不能做什么”,而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则由市场主体依法自主决定。
去年,“负面清单”再次大幅“瘦身”。与2015年版相比,2017年版“负面清单”减少了27项措施,采矿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业、科学研究和文化等领域进一步扩大开放。
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的记者会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宁吉喆透露,“负面清单”条目将有望进一步减少,而这项制度也将扩大到全国,“2018年发改委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进一步修订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把自贸区试行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逐步扩大到全国,大幅提高服务业开放水平,全面放开一般制造业,在一些领域放宽或取消外资股比限制,放宽或取消经营范围的限制。”
在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联络委副主任王济光看来,自贸区所推行的“负面清单”制度如同一剂“药引子”,对中国的全面开放格局具有重大影响。他建议,在把自贸区经验向全国范围推广的同时,自贸区本身的改革也应进一步深化,“还需要把地方立法权扩大,因为在自主探索当中,如果没有上位法依据的话,是不能推进下去的。第二个要把权力的使用和当地的改革结合起来,就是有权不能任性,但是很多部门相对还有‘任性’的情况,也就是说强调部门利益。比如‘单一窗口’推进过程中,一些部门都强调各自有上位法的规定,这些权力是不放的。所以怎么取得部门之间的协同,是第二个要考虑的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潘越女士则建议,接下来,自贸区应加大金融科技创新,“自贸区的软件信息产业基础比较发达,在金融科技创新方面人才储备相当充沛。有这样的人才基础、产业基础,因此在自贸区,我们目前要先发开展金融科技创新。”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还提出,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代表委员们对此高度关注。
全国政协委员、厦门市政协主席张健认为,自由贸易港是在自贸区的基础之上、一种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它将有望成为新一轮对外开放的标杆,“今天在全球格局范围内,我们能够看到的就是像香港、像新加坡,这些都是带有比较明显特征的自由港。这种自由港,归纳起来,就是人员需要有自由进出的条件、货物要有自由进出的条件、金融要有自由进出的条件。另外在相关的其他方面,都需要有一个更为宽松、更和所有的国际惯例相衔接的这么一种运营的环境。”
接受记者采访的代表委员们普遍认为,随着自贸区建设的深入推进、自贸区经验在中国的复制推广以及自贸港的最终落地,中国将在广度和深度两个层面加快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