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浙江         共同富裕      |      数字浙江     |      直观中国      |      长三角      |       看浙里        
浙江发布税收优惠举措 助力制造业企业向智能制造迭代
2024-04-18 09:25:04来源:浙江在线编辑:魏炜责编:赵银平

  浙江在线4月18日讯(记者 郑亚丽 通讯员 张志宁 杨旖旎)为进一步引导浙江制造业企业向“智能制造”转型升级,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与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日前联合发布《浙江省制造业“智能制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指引(2024版)》,助力企业减负增效,全面推进我省制造业企业蝶变跃升、高质量发展。

  《指引》明确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如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对于“智能制造”中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内容,《指引》也做了归集,如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等,都有详细的解释和说明,便利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系统掌握、运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