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杀妻冤案当事人:警察讯问7天7夜 不让我休息
用于英生的话说,1996年12月2日是他“噩梦”的开始,从那天起,他从天堂跌入了地狱的最底层。当天上午,他的妻子韩某在家中被害。
妻子被害几天后,于英生被蚌埠警方作为重要嫌疑人刑拘;又过10天,警方宣布案件告破,于英生作为凶手被正式逮捕。此后,等待他的是漫长的六年六审和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的17年冤狱之苦。
2013年8月13日,于英生迎来重生。安徽省高院公开宣判于英生无罪,于英生当庭获释。2015年5月15日,于英生杀妻冤案真凶武钦元被芜湖中院以强奸罪判处死刑。在武钦元被一审宣判前,于英生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专访。
记者:被公安部门带走后,你经历了什么?
于英生:1996年12月10日夜里10点半左右,他们把我带到市刑警支队进行讯问,连续7天7夜不让休息,就这样我都没承认杀人。后来我被送到蚌埠市第一看守所,在看守所里经历了下雪天洗冷水澡等一系列虐待。一下子感觉从天堂到了地狱,而且还是最深的一层地狱。
记者:从案发到最终被判无期,经历了六年时间,这期间发生了什么?
于英生:1998年2月,看守所所长告诉我,因为证据不足,我的案子已被市检察院退查了两次,可能会被无罪释放。但后来办我案子的蚌埠市公局局长调任检察院检察长,很快就对我的案子提起了公诉。事实上,案发现场提取的精液样本经过鉴定不是我的,律师多次向法院提交这份材料,始终不被采纳,还有现场提取到的陌生人指纹也一直没被当作证据。2001年,我被判了无期。
记者:承受了如此的冤屈,你是否曾经想过放弃?
于英生:刚开始时特别绝望,在看守所被折磨了近6年时间,生不如死,也想过放弃。但我经常梦到妻儿,如果放弃了,儿子将一辈子背负父亲是杀人犯的恶名,妻子的在天之灵也永远不得安息,而且我身后的疑问和非议将永远无法消弭。我知道自己是无罪之身,不论多少年我都是要申冤的。活着就是一种希望,一旦人不在了,这个冤案将永远成为冤案。
记者:17年漫长的牢狱生活是如何度过的?
于英生:我在狱中每天坚持锻炼一个多小时,特别绝望的情况下就默念家人的名字,给自己心理暗示。后来,我在里面订阅了大量书籍,坚持学习法律,还背诵了十几万字的法律文本。2005年,我参加了司法部举办的“我与法的故事征文”,获得了安徽省唯一一个三等奖;后来,又报名全国自学考试,学习法律本科课程,获得了毕业证。学习法律给了我翻案的信心,越学法心里越豁亮,斗志就越顽强,回看自己的案件,更觉得荒谬,仅凭口供就定罪,现场很多疑点无法排除。
记者:冤案对家人有怎样的影响?
于英生:案发时,儿子刚上小学二年级,案发后孩子一直跟着岳父岳母生活。原来我们两家关系很好,但事发后,这十几年来,两家老人从来不讲话。这么多年,孩子一直误以为父亲杀死了母亲,所以不爱说话。我有时会做一些小玩具,托别人带出去,但这些玩具从来没有机会送到儿子手上。直到武钦元被抓以后,我们一家人才算真正团圆。
记者:是什么信念支撑着你在绝望中坚持走下去?
于英生:是内心的坚定,我始终坚信司法最后能给我一个平反的机会。司法进步有个过程,冤狱的梳理和证明也有个过程,所以我没有放弃。后来监区的指导员告诉我,可以进行申诉,在牢房里我就给检察院、法院写申诉信,指导员帮我把信递出去,到现在我心里都很感激他。
记者:被改判后最想做的事情是什么?
于英生:是亲情的修复。17年来,我抚育儿子的机会被剥夺了,孩子因为这事受到很大牵连,没能安心学习,我想要弥补。其次是要修复跟我岳母的感情,我父母和岳父都去世了,现在她是我唯一的长辈。
记者:现在法院改判已经快两年,真凶也已经落网,冤案的追责是否有了结果?
于英生:目前还没有消息。我认为,对于冤案的成因,我有知情权。我不是一个以牙还牙、以血还血的复仇主义者,但这样的冤案不仅是对我个人的伤害,更是对法律的不尊重,伤害的是我们老百姓对法律的信仰、对司法的敬畏。我要的不是对哪个人的报复,而是一个交代。敢于认错才能避免类似悲剧的重演。
记者:目前生活状况如何?
于英生:毕竟与外面的社会脱节了17年,我现在正在积极适应新的生活节奏。2013年出狱后,我就回到了工作岗位,一是恢复了公务员身份,二是落实了正科级待遇。现在就想在单位承担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尽到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记者:对于未来的生活有什么规划?
于英生:短期规划是尽快融入社会。无罪获释后,我在蚌埠买了个小房子,已经装修好了。平时我喜欢骑自行车,打算以后常外出骑行,锻炼身体的同时,也让自己多接触些人,长点见识。至于长期规划,我想把人生的这段历史做个小结,把我在监狱里记的日记整理成书,还有就是希望儿子能尽快组建家庭,找到自己的幸福。
采访结束时,于英生平静地说:“曾经耽误的17年时间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我只能接受现实。未来,只有多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才能对得起重获的‘新生’。”(“中国网事”记者 刘美子 汤阳 徐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