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取消婚姻登记证明 并发布全国打拐网络平台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王洹星):记者昨天(17日)从民政部获悉,婚姻登记信息可以通过部门间直接核对,不再需要当事人在婚姻登记信息使用部门和民政部门之间往返奔波,以切实减轻当事人办事创业的负担,真正将简政放权要求落到实处。
所谓“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为了证明公民已登记结婚;反之,“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则是为了证明公民未婚,也就是俗称的“单身证明”。不少人在买房、贷款、移民、留学等诸多事项中,都曾自己去民政部门办理过这样的证明。以后这种局面或将改变。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巡视员杨宗涛表示,民政部近日下发通知,规定除办理涉及台湾和哈萨克斯坦等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将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已婚或单身证明。
“在下发通知前,我们专门和教育、住建、公安、司法等平时需要出证明的单位进行沟通,他们对取消(婚姻)证明没有意见,表示同意。需要婚姻登记处证明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如果这项业务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什么单位都没有权利要求公民出婚姻证明。”
杨宗涛同时指出,如果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依据、需要了解核对当事人婚姻登记情况的,可以通过开放信息核对端口、公函往来等多种方式,在部门间直接完成信息核对工作,不再需要当事人在婚姻登记信息使用部门和民政部门之间往返奔波。未来,将加强信息化建设。
“将来民政的婚姻信息系统功能完善了,并且与当地其他相关信息系统对接就简单,只要在当地婚姻信息系统中开个端口单位就可以相互查询。但是目前还达不到。目前,有条件的两个系统可以对接的进行对接,对接不了的通过当地的政府内网进行数据互通。”
此外,为解决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的区域性限制问题,民政部开发了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网址为“全国打拐寻亲”汉语拼音的首字母。该网站将于9月19日先行面向社会公开运行,供社会公众查询。目前,该网站只能由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保护机构才能上传信息。
民政部社会工作司司长王金华表示,为了早日供社会公众查询,该网站在不断录入现有打拐解救儿童信息同时,民政部将督促各地尽快将现有打拐解救儿童信息全部录入该平台,以便更多的打拐解救儿童能够寻找到生父母。
“这个网的运行,对切实的维护打拐儿童的合法权益,特别是能够尽快帮助打拐解救儿童找到亲生父母和家人,可以提供有效的帮助。民政部下一步也将投入相关的人力、物力、财力来把这个网站维护好、使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