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的决定

2016-04-29 04:56:23|来源:新华网|编辑:韩基韬

  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的决定

  (2016年4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批准2013年10月10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在熊本签署的《关于汞的水俣公约》。

国际在线官方微信

国际在线趣新闻

返回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