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规矩在发展中强化
高度重视纪律建设,不断强化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与规矩意识,以严明的纪律要求自己的成员,努力保持党的纯洁性,是中国共产党九十五年来不断克服各种艰难险阻,取得革命、建设、改革不断胜利的重要历史经验
没规矩不成方圆,尽管政治规矩是近年才出现的词汇,但纪律与规矩意识与中共组织的建立几乎同时出现。1921年7月的中共一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第一个纲领,其中强调成为中共党员必须“承认本党的纲领和政策”,并且在入党之前“必须与企图反对本党纲领的党派和集团断绝一切联系”,入党之后,“在党处于秘密状态时,党的重要主张和党员身份应保守秘密”。可以说,这是党给自己的成员最初定下的政治规矩。
1922年召开的中共二大一个重要任务或重要贡献,就在于它通过了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党章,从此使中共为自己立下了“总规矩”。这部总共二十九条组成的党章,专门单列了“纪律”一章共九条,迄今为止的一些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其中都有所体现。1923年6月中共三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党章》,同样单列了“纪律”一条,除了延续中共二大通过的党章的基本内容外,引人注目的是增加了“本党一切会议均取决多数,少数绝对服从多数”的规定。
中国共产党由小到大、由弱到强地发展壮大起来,离不开成立之时所制定纪律与规矩。当时党内也有一些人,他们曾积极地宣传过马克思主义,甚至参与过党的创建,但由于接受不了纪律和规矩的约束,有的不久即离开了党,有的被开除出党。尽管少数人离开了党的队伍,但纯洁了党的组织,增强了党的凝聚力,到1925年1月中共四大时,全国党员发展到九百余人;到1927年4月中共五大时,全国党员更是发展到五万七千余人。
1927年4月至5月召开的中共五大通过了一份题为《组织问题议决案》的文件,提出“党内纪律非常重要,但宜重视政治纪律”,这是党的历史文献中第一次出现了“政治纪律”的表述。同年8月7日中共中央紧急会议(即八七会议)通过的《党的组织问题议决案》亦认为“严守党的纪律尤其为秘密党之必要条件”。同年11月,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政治纪律决议案》,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份专门关于政治纪律的文件,其中强调:“只有最严密的政治纪律,才能够增厚无产阶级政党的斗争力量,这是每一个共产党所必具的最低条件。”当时正值大革命失败,全中国陷入白色恐怖之时,一部分党的组织和党员在政治上、思想上陷入混乱状态,一些意志不坚定分子悲观动摇,自行脱党者有之,党内另立派别者有之,叛党变节者亦有之。在这种情况下,中共中央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的强化,对于巩固和扩大党的组织,复兴中国革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人开始走上了武装斗争之路,在创建革命根据地的过程中,毛泽东十分重视党和红军的纪律建设。在前往井冈山的途中,他领导了著名的三湾改编,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全军由党的前敌委员会统一领导,各级部队分别建立党的组织,班排设小组,连队设支部,营团以上建立党委,连以上设立党代表,由同级党组织的书记担任。部队的一切重大问题,都必须由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这几项措施确立了党指挥枪的原则,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可以说这是革命战争时期中共最为重要的政治规矩之一。
在民主革命时期,也曾发生过个别人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破坏党的团结与统一现象,最为严重的是1935年红一方面军和红四方面军会师后,张国焘不但拒绝中共中央北上抗日的方针,而且公然另立“中央”,分裂党和红军,严重地触犯了党内政治规矩的底线。鉴于其严重后果,在1938年9月29日至11月6日召开的扩大的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代表中共中央作政治报告时特别指出:“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没有纪律,党就无法率领群众与军队进行胜利的斗争。”“必须重申党的纪律:(一)个人服从组织;(二)少数服从多数;(三)下级服从上级;(四)全党服从中央。谁破坏了这些纪律,谁就破坏了党的统一。”从此,这“四个服从”成了中国共产党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次会议还通过了《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关于各级党部工作规则和纪律的决定》《关于各级党委暂行组织机构的决定》等一系列党内法规,对于全党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做到按程序和规矩办事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新中国成立后,党继承和发展了革命时期重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传统。1954年2月的中共七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要求全党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要做到党的团结的利益高于一切,因此应当把维护和巩固党的团结作为指导自己言论和行动的标准,这是在执政条件下党定的十分重要的政治规矩。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党的各级组织普遍受到冲击并陷于瘫痪、半瘫痪状态。为了吸取“文化大革命”的历史教训,保证改革开放决策的顺利实行,1980年2月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这部准则对于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禁止干什么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共中央一再要求各级干部自觉守纪律讲规矩,强调遵守政治纪律的重要性。1983年10月11日,中共十二届二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明确规定:“党的每一个组织和每一个党员必须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的基础上同中央保持一致,这是党的政治纪律。能否做到这一点,是衡量党组织和党员的思想、政治和纪律状况的主要标志。”
进入新世纪以来,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少数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二是极少数干部违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甚至搞团团伙伙。针对这种情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加大反腐败力度的同时,高度重视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建设,强调守纪律讲规矩的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政治问题上,任何人同样不能越过红线,越过了就要严肃追究其政治责任。有些事情政治上是绝不能做的,做了就要付出代价,谁都不能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儿戏。要求各级党组织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近年来,全党特别是党的高中级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明显提高,促进了党风和社会风气的明显好转。
因为共产党人有崇高的理想,有坚定的信念,所以党有灵魂,有奋斗目标,有为实现目标而奋斗的决心和勇气,于是产生了强大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因为中国共产党有严格的纪律,所以能不断纯洁自身组织,能够保证党的团结统一,始终能够形成一个有战斗力的整体。高度重视纪律建设,不断强化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与规矩意识,以严明的纪律要求自己的成员,努力保持党的纯洁性,是中国共产党九十五年来不断克服各种艰难险阻,取得革命、建设、改革不断胜利的重要历史经验。(高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