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学专家齐聚香港 批驳南海仲裁结果
7月15日,全国政协副主席董建华在研讨会上发表致辞
国际在线报道(驻香港记者 李晶):7月15日、16日,“海洋争端解决国际法研讨会”在香港召开,来自世界各地的国际法学界精英、业界代表和政府法律官员出席会议,就如何准确运用国际法妥善解决海洋争端进行了探讨。会议还设置了特别议题,讨论最新的南海仲裁案,专家们纷纷对所谓的最终裁决予以批驳。
在菲律宾单方面提出南海仲裁案后,中国一直拒绝参与,对所谓的裁决结果,也“不承认,不接受,不执行”。在研讨会上,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李适时表示,国际法在海洋争端解决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需要找准争端症结所在,善意、全面、完整地解释和适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根据国际法,争端当事方是争端解决程序的主人,任何国际司法或仲裁机构针对国家间争端行使管辖权必须以“当事国同意”为原则,“《公约》确认当事方自愿选择的争端解决程序具有优先性,第三方强制程序居于从属地位。这是因为不论采用哪种争端解决程序,根本目的在于和平解决争端,而不是制造新的矛盾。遗憾的是,有的国际司法或仲裁机构出于各种目的,可以淡化‘国家同意原则’在解决海洋争端中的作用,降低强制程序的门槛,这无助于争端的解决,还损害了《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信誉。”
《公约》赋予了各方选择权,也就是在涉及海洋划界的案子上,可以选择例外。除了中国,英国、法国、俄罗斯,以及其它30多个国家都选择了这样做。中国在1996年批准《公约》时,就发表了一份声明,重申对包括南沙群岛在内的所有中国群岛和岛屿拥有主权。2006年8月25日,中国根据《公约》第298条作出另一项声明,表示任何海域划界问题,都不包括在任何《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管辖权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