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改组1000天:奏响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强音

2016-09-25 18:14:18|来源:南方日报|编辑:杨玉国

  2013年12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立,至2016年9月24日已整整1000个日夜,新一轮改革大潮正在席卷神州大地。迎难而上,破局开路,近三年时间里,我国各领域改革不断提速,改革举措出台的数量之多、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改革呈现的新特点、展现的新态势、取得的新成果举世瞩目。(9月24日《南方日报》)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闭幕后同中外记者见面时所说的这句话,依然言犹在耳,让人记忆犹新。显然,于改革而言,同样需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因为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发展,而发展的目的终究是为了人民。不难想像,改革一旦脱离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就难以获得理解和支持,走向失败也就势在必然。一句话,改革要让人民获益是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最大共识所在,更是取得改革成功的深厚根基所在。

  基于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仅如此,一系列决策部署和制度创新也随之出台:从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到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从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构建“橄榄型”分配格局,到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就是着眼于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目的正是要克服人为因素造成的不公平现象,创造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从现实看,在中央深改组1000天的全面深化改革征程中,“人民”始终是最核心的关键词,确实做到了言出必行、言而有信,实现了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抓住什么、推进什么,给人民群众带去了更多获得感。就以27次中央深改组会议为例,有18次涉及司法议题,其中的每一项举措都着眼于让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案件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给“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架上了高压线;在深圳、沈阳设立巡回法庭,使司法审判免受地方干预;出台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意见,律师执业权利进一步保障。禁止干预司法案件正成为全社会共识,呼格吉勒图、念斌、陈满等冤假错案得到纠正。

  一切改革的实施,归根结底都是为了人民;一切改革的推进,都离不开人民的力量。当前,我国改革已进入攻坚期、深水区,需要解决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这个时候不仅尤其需要有“明知山有虎,偏要虎山行”的无畏勇气和“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的坚强决心,更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唯此才能不断把改革推向前进。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在建党95周年大会上已经给出了明确的答案,作出了坚定的承诺:我们党已经走过了95年的历程,但我们要永远保持建党时中国共产党人的奋斗精神,永远保持对人民的赤子之心。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走得再远、走到再光辉的未来,也不能忘记走过的过去,不能忘记为什么出发。面向未来,面对挑战,全党同志一定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让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既是我们党推进改革的根本目的之一,更是我们党对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可以预见,以人民为中心,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将成为改革发展的主旋律和最强音。有理由相信,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改革必将凝聚起众志所趋、勠力同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伟力。唯此,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就更加可期可成。(南方网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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