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举行新闻发布会 详解十八届六中全会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杨琼):中共中央宣传部28日举行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新闻发布会,会议邀请了中央纪委、中组部、中宣部的负责同志,介绍十八届六中全会情况,解读会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并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两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分别是《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中组部副部长齐玉介绍了《准则》的有关情况,他说,中国共产党在1980年就专门制定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而此次制定的新的准则则是考虑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以及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需要。
齐玉表示,通过制定新准则,既把过去行之有效的规定、要求坚持好,也结合新的时代特点作出新的规定。本着这一精神,这次六中全会通过的新准则,既重申了1980年准则的主要原则、规定和要求,又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观点、新的举措、新的规定。“比如强调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涉及全党全国性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和解释,严禁在党内拉私人关系、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等等。类似这样的新要求、新规定,还有很多,这都是非常重要的。总之,新老准则相互联系、一脉相承,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政治生活必须遵循的。”
在新闻发布会上,中央纪委副书记吴玉良介绍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强化党内监督有关情况。吴玉良表示,此次修订《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强化责任担当;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不贪大求全,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增强现实针对性;三是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强调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同时抓住‘关键少数’,将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作为监督重点对象;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
在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中首次出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这一提法。对此,中宣部常务副部长黄坤明表示,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新局面,在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方面取得了一系列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成就,实现了党和国家事业的继往开来,赢得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赞誉。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的伟大斗争实践中,已经成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明确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于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对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更好凝聚力量抓住机遇、战胜挑战,对全党团结一心、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对保证我们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都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在新闻发布会上,中央纪委、中组部、中宣部相关负责人还回答了中外记者有关于反腐败、制度建设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