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加坚定地维护党中央权威
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与发展党内民主相辅相成,都是我们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维护党中央权威与全面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始终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胜利闭幕。这是在全面深化改革、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制度保障。全会正式提出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了习近平同志的核心地位。
明确习近平同志的核心地位,充分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是党和国家根本利益所在,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根本保证,是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经受“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的迫切需要。
邓小平同志曾多次强调:“任何一个领导集体都要有一个核心,没有核心的领导是靠不住的。”“改革要成功,就必须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没有这一条,就是乱哄哄,各行其是,怎么行呢?”我们这样的大国、大党,决不能各路“诸侯”太多,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各自为政。要凝聚全党、团结人民、战胜挑战、破浪前进,保证我们党始终成为坚强有力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领导力量,全党必须有一个核心。
党的领导核心不是自封的,是在领导全党全军全国人民进行艰苦卓绝革命斗争和波澜壮阔改革开放伟大事业中千锤百炼历史形成的。党的领导核心的形成,对于推动党领导的伟大事业胜利前进发挥了极其关键的作用。
回顾我们党的历史,经过建党早期的多次挫折,特别是第五次“反围剿”的严重失利,长征途中在遵义会议上形成了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从此领导全党全国人民夺取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毛泽东同志逝世后,我们党在探索中前进,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邓小平同志在党中央的核心领导地位,开始了改革开放的伟大进程,拉开了新时代的序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新局面,在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成就,实现了党和国家事业的继往开来。在新的伟大斗争实践中,习近平同志已经成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这次全会明确习近平同志的核心地位,顺应了党心军心民意,是时代发展的必然。
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与发展党内民主相辅相成,都是我们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我们的目标,就是要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在发展民主政治过程中,我们有过正反两方面的教训,必须深刻汲取。我们必须始终不渝地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必须始终不渝地发展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全会强调:“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坚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违反这项制度。”“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党内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必须执行党章党规确定的民主原则和程序,任何党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压制党内民主、破坏党内民主。”全会也强调,“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对领导人的宣传要实事求是,禁止吹捧。”只有全面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把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与发展党内民主有机统一起来,我们党和国家才能更好地焕发生机活力。
维护党中央权威与全面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始终。习近平同志指出:“领导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我们强调维护党中央权威,与落实全面依法治国、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是相辅相成的。
全会既强调“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目的”,又重申“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这是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精髓。只有把两者有机统一起来,我们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姚晓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