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理政新实践·安徽篇】扶贫政策解读:贫困村争取实现“一村一品”

2017-02-04 20:05:14|来源:中安在线|编辑:杨玉国

  去年,安徽省出台《关于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 《意见》聚焦70个有扶贫任务的县(市、区)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以促进贫困户增收为核心,扶持发展特色种养业,促进农业增效、贫困人口增收。到2018年,每个有条件的贫困村至少发展1项特色种养业,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基本上从事1项特色种养业;到2020年,每个有条件的贫困村形成“一村一品”专业村。

  《意见》明确,扶持贫困村发展粮食生产、蔬菜生产、畜禽养殖、水产养殖、茶叶种植、林业特色、休闲农业等。省扶贫办负责人说,支持贫困地区立足农业特色资源优势,选准贫困村农业主导产业和贫困户脱贫产业,积极推进“一村一品”。优先扶持贫困地区“一村一品”专业村开展“三品一标”认证认定,加强品牌创建。依托贫困地区“一村一品”专业村特色农产品资源,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相关服务业,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让贫困户更多分享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强示范带动能力。省扶贫办负责人说,加大培育、引进、扶持与贫困户密切相关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力度,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流转,推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增强发展能力和示范带动能力,促进贫困地区农业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完善贫困人口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机制,力争每个从事农业产业的贫困人口均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地区“一村一品”专业村生产的农产品均有稳定出路。

  为放大特色种养业的扶持效应,我省将整合项目资金。省扶贫办负责人说,以贫困县为主体,整合中央和省级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发展、水利、林业等项目资金。加大倾斜支持力度,省级涉及农业发展的项目以及来源于中央和省级的涉农转移支付项目、投资建设项目,按因素法分配到市、县(市、区)的,要将贫困情况作为一个重要因素,合理确定权重,向贫困地区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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