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国家携手提升经济韧性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杨盼盼
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二次峰会7月7日至8日在德国汉堡举行。本届G20汉堡峰会主题为“塑造联动世界”,与会各方领导人将围绕世界经济形势、贸易、金融、数字经济、能源、气候变化、发展、非洲、卫生、难民移民、反恐等重大全球性议题展开讨论,共商应对之策。6月29日,外交部举行中外媒体吹风会,介绍习近平主席出席G20汉堡峰会有关情况。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表示,汉堡峰会在延续杭州峰会相关成果的基础上,在财金渠道设置了三大工作重点:一是增强经济增长的韧性;二是促进投资,特别是对非洲投资;三是促进数字经济发展。
今年,是此前导致全球金融危机的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十周年。这场危机造成的负面后果至今尚未消散,各国仍然在努力使经济重新回到正常的增长轨道之中。同时,正是因为危机的推动,才促成了G20作为国际经济合作主要论坛的诞生,在与危机相伴相生的时间里,G20政策协调的内容也随着全球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而调整。从危机伊始的救助,到危机蔓延时各国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协调,从危机缓和后助力长期增长的结构性改革措施,到今年德国汉堡峰会提出增强经济韧性,G20宏观经济政策协调逐步从短期转向长期,从关注当前转向着眼未来。
经济韧性的内涵
今年G20财经渠道三大工作重点之一就是增强经济增长的韧性,汉堡峰会前夕,各方就增强经济韧性一系列原则达成一致,强调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性。
根据3月财政部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后披露的经济韧性相关原则,经济韧性主要的内涵包括:第一,在经济体面临结构性挑战的风险和压力时实现可持续增长;第二,避免在面临冲击时积累过量的风险、失衡和脆弱性;第三,迅速吸收和克服冲击影响,回归可持续增长轨道。这反映出经济韧性体现在危机的事前防范、事中救援和事后复苏等各个方面,在事前,经济韧性原则旨在帮助经济体释放风险,避免风险的过度累积成危机;在事中,经济韧性原则旨在帮助经济体较好地应对和克服冲击,避免危机进一步恶化;在事后,经济韧性原则旨在帮助经济体尽快从危机之中恢复,避免久拖不治。
经济韧性原则
今年3月,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在德国城市巴登巴登举行,会议发布了《G20经济体韧性原则报告》,为各国提升经济韧性制订了相应的经济韧性原则,这些原则涵盖了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经济体内部和外部等方方面面。具体包含了五大领域,分别是生产服务性行业、公共金融、私人金融、货币政策和外向型行业。
在生产服务性行业领域,经济韧性原则从促进经济增长的要素投入、效率提升和制度改进出发,提出三点原则:第一,劳动力投入方面,主张促进劳动力有效配置,提升劳动力市场包容性,设计有效的社保体系;第二,效率提升方面,通过各类举措促进全要素生产率提升,通过促进竞争和改善营商环境提升资本配置效率;第三,制度改进方面,提升公共部门的透明度和可靠性,改善公共制度质量,打击腐败。
危机过后,公共部门杠杆水平和私人部门杠杆水平的攀升引发广泛关注,经济韧性同样为这两个部门的融资设定相关原则。在公共金融领域,经济韧性原则强调公共债务的审慎管理,除了债务可持续性的管理,该原则还强调在宏观经济环境较好时,建立一个财政缓冲机制应对不时之需,此外,经济韧性原则还强调提高财政透明度,改善财政制度和管控财政风险。在私人金融领域,经济韧性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第一,强调审慎监测私人部门杠杆水平,建立基于私人债务的早期预警机制;第二,降低金融体系脆弱性,实施宏观和微观审慎监管;第三,强化债务清偿解决方案。
在货币政策领域,经济韧性原则强调在央行现有的政策目标和法律规定下实施货币政策。在外向型行业,经济韧性原则包括:第一,强化资本流动的积极一面,加强跨境风险的监测和监督;第二,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第三,解决过度的外部失衡,强化经济政策的国际协作。
经济韧性原则延续杭州峰会成果
中国驻德国大使史明德表示,作为二十国集团“三驾马车”成员,中德合作一直围绕着“承前”和“启后”展开。“承前”,就是在议题、成果等方面让汉堡峰会与杭州峰会实现“无缝衔接”,保持一致性和连贯性。“启后”,就是结合国际形势的最新发展,通过中德密切配合,各方沟通合作,使汉堡峰会与时俱进达成新的共识,取得新的成果。
经济韧性原则是杭州峰会成果的延续。杭州峰会核准了“深化结构性改革议程”,确立了结构性改革的优先领域、制定了各国结构性改革指导原则、构建了结构性改革指标,并积极实现宏观经济政策和结构性改革政策的相互配合,以共同促进增长。从经济韧性原则和深化结构性改革议程二者关系来看,深化结构性改革的目标之一即是提升经济韧性,因此,可将促进经济韧性相关原则视为结构性改革相关举措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细项内容的比较来看,二者确实也有不少重合之处,包括劳动力市场、促进竞争、鼓励创新、改善基础设施、促进财政改革、强化金融体系、促进贸易和投资开放等举措,经济韧性原则的推出,也将有助于杭州峰会成果的进一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