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向法治政府
【砥砺奋进的五年·法治中国新时代】
光明日报记者 周洪双
前不久,山东潍坊讯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诉安丘市人民政府行政协议上诉案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安丘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冷文清出庭应诉,山东省委党校第27期中青班学员90余人出席旁听。
旁听席上的梁山县县长侯典峰说,他从这次庭审中得到很多启示:“要着重培养法治思维,规范行政行为,一旦出现行政诉讼案件,要抓好行政首长带头出庭应诉。”
在今年2月召开的山东省两会上,山东省高院院长白泉民说,山东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邀请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相关负责人观摩庭审,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2016年,山东全省共有行政机关负责人2344人次出庭应诉,同比上升43%。
党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2012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讲话指出,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作为国家行政机关,负有严格贯彻实施宪法和法律的重要职责,要规范政府行为,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5年来,各地各部门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取得了显著成效。
法无授权不可为,简政放权既是政府职能转型的重要方式,更是促进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2013年全国两会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还有1700多项,本届政府下决心要再削减三分之一以上。
言必信,行必果。近年来,国务院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至2016年,共取消和下放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618项,提前完成了目标。根据第三方评估,多数企业和老百姓对此比较满意,同时也有了更高的期待。
2013年以来,国务院共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议案42件,制定修改行政法规39部。15个省(区、市)和22个地级市政府出台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地方政府规章,完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
法治政府必然是公开透明的政府。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各地区各部门以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为依托,增强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时效性和便民度。
在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各级政府积极探索。2017年,国办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在天津市、河北省、国土资源部以及呼和浩特市等32个地方和部门开展试点。各地区各部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裁量权,提升执法透明度。
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扎实成效,各级政府继续加强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压紧压实党政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人责任。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了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职责。各地区各部门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制度,完善考评体系、细化考评指标、优化考评方式,同时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督促检查力度,逐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
法治政府建设永不止步。
专家点评
政府必须成为守法的模范
作者:潘怀平 (陕西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教授)
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是要制约和规范行政权力。政府的角色表现为公共资源的信托人与管理者、为民服务者与享受社会服务者、一定范围的规则制定者与规则实施者、资源提供者与资源分配者、执法者与一定范围的裁判者、监管者与被监督者。政府在担当不同的社会角色中,一方面必须成为带头守法的模范,必须依法履行不同社会角色的法定职责,另一方面必须做到既不越权又不失责,必须做到简政放权与有效监管的统一。
法治政府建设实行党政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行政首长负有依法行政的领导责任、决定责任、执行责任,行政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指向行政首长。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彰显了“有权必有责”的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一方面,行政首长有必要在行政诉讼的被告席上亲身体会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必须从被动的应诉转为积极的依法行政,头脑中一定要有“合法”与“责任”这两根弦,有效防止和减少被诉的可能性。另一方面,行政机关要掌握依法行政的主动权,必须切实做到行政决策的事前合法性审查,确保重大决策合法有序。
《光明日报》( 2017年07月13日 01版)
[责任编辑:孙满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