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洋洁案即将宣判 当地民众:应当把罪犯送去中国坐牢
周二的庭审现场。
国际在线专稿:据德国之声8月1日报道,中国留学生李洋洁在德遇害案的审理本周进入尾声。周一(7月31日)和周二(8月1日),控方和辩护方各自做了最后陈述。控方要求对男被告适用成年刑法,施以终身监禁,且不得减刑和假释;而辩护方则要求使用青少年刑法,只判10年监禁。
周一,检察官克洛普夫(Heike Kropf)控告男被告塞巴斯蒂安(Sebastian F)犯有强奸罪和杀人罪,虽然犯罪时他只有20岁,但已冷酷待人,自我至上,不再有人性发展空间,应使用成人法,判处其终身监禁,且由于罪行严重,还应当在终身监禁之上再附加不得减刑、假释的限制。女被告森雅(Xenia I.)虽然在庭审期间部分招供,说自己只是短暂且被迫在场,但检察官认为,其供词与现场证据不符,女被告对强奸和杀人过程应全部知情,而且做了帮凶。但女报告人性尚有发展空间,应使用青少年刑法,判处8年监牢。
陪诉方即李洋洁的母亲和父亲的律师代表也各于周一下午和周二上午做了最后陈述。他们也要求对男被告判以终身监禁,但要求对女被告判处10到15年徒刑,因为多个证据显示,女被告也是杀人凶手。
随后,辩护方律师做了最后陈述。他们承认男被告犯有强奸罪,但称谋杀罪不能成立,只是带有死亡后果的强奸罪,望法院对男被告适用青少年刑法,判处男被告10年、女被告3年徒刑。“即便按成年刑法宣判,对强奸致死罪的合适量刑也应当在12年左右。”
报道称,话音刚落,旁听席上就出现了骚动。前来旁听的媒体记者和普通民众在休庭期间,都在相互讨论这桩案情。不少老年听众都对两名被告“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一般的空洞神情表示愤慨,还有人结合辩护律师的10年量刑建议,认为“应当把那畜牲送到中国去坐牢。”还有人表示“辩护律师的良心都太坏”,“我们国家取消死刑就是错误”等。
可是两名辩护律师在最终陈述中举出了众多事例,试图以男被告自幼存在心理疾病为由,证明其心智尚不成熟;同时又试图证明,即便是存在显著的人格缺陷,被告在入狱后日趋成熟的表现也依然有教化、改善的空间。辩护律师据此认为,这已经满足了适用青年刑法的条件。
此外,辩护律师还试图推翻检方的谋杀罪之指控,认为李洋洁之死并非塞巴斯蒂安之主观故意,而是“情节严重之强奸罪的极端后果”。
当天早些时候,李洋洁父母的律师派茨纳(Sven Peitzner)也进行了最终陈述。派茨纳描述了一个礼貌、儒雅的家庭,将女儿送到在建筑设计界久负盛名的德绍求学,而这种值得骄傲的生活却突然“坠入地狱”。他说:“塞巴斯蒂安,就算你终身坐牢,你的警官母亲还依然有权定期来看你。可你想过李洋洁和她父母吗?”
在陈述的最后,派茨纳还向法庭转达了李洋洁父母的一段话:“我们一直对德绍市有着良好的印象,真的没想到这里也会有魔鬼。我们要求德国司法机关公正判决。”
当地时间本周五(4日),法官将宣读判决结果。
2016年5月11日晚,李洋洁傍晚外出跑步时,被男女被告骗进被告所住楼房,遭强奸和残忍杀害。警方13日找到了其遍体鳞伤的尸体。强奸现场有300多处血迹。凶手之残忍无情,震惊德国和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