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绸之路国家推动司法交流合作致力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更有力保障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吴倩):丝绸之路司法合作国际论坛9月26日在丝绸之路节点城市——中国甘肃省敦煌市举行。来自中亚、非洲、欧洲、拉美地区15个国家的法官同中国同行围绕法治文化与司法改革、跨境纠纷解决、国际司法协助等议题展开交流。中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表示, “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为沿线国家在司法领域开展交流合作提供了广阔空间,相信通过坦诚交流,各方一定能够达成广泛共识,为“一带一路”建设顺利实施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下是详细报道:
自2013年中国最高领导人提出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一带一路”倡议以来,全球逾百国家积极支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经贸、文化、安全等领域合作不断加深,“一带一路”建设内容日益丰富。随着丝绸之路司法合作国际论坛的举办,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司法领域的务实合作也步入新阶段。中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建议各方加强司法文化交流,“根植于各国历史和文化传统之上的司法文化,对法律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都具有深刻影响。希望大家共同建设一个开放的合作平台,实现司法案例资源、发展经验和成果共享,促进不同地域、不同法律制度间的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同时也希望进一步加强各国在法官培训、人员交流等方面的合作,通过人才和知识的流动,深化司法文化交流。”
近年来,在共同打击跨国犯罪、协商解决跨境贸易纠纷、深化司法协助、加强法官交流培训等方面,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许多国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务实合作。同时,为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投资环境,中国法院还专门制定发布指导意见,成立“一带一路”司法研究中心,以提高涉外审判水平。中国还成立世界首个互联网法院,为国际网络空间治理和涉互联网案件的依法处理贡献出中国智慧。
周强表示,尽管由于社会制度、文化背景的差异,“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司法机关在职能、体制等方面有所不同,但维护公平正义是各国共同的追求,各方应继续深化交流合作,妥善处理涉外民商事纠纷,合力打击跨境有组织犯罪以及暴力恐怖犯罪,共同维护地区安全稳定。周强指出,跨境纠纷的妥善解决对于顺利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应根据本国法律规定,在国际条约框架内或按照互惠原则,相互办理代为送达法律文书、代为调查取证或提供有关法律资料。我们应继续深化在商事法律融合和司法协助方面的合作,通过缔结双边、多边条约,相互承认和执行法院判决和仲裁机构裁决等形式,探索建立司法协助的制度性安排。”
目前,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研究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庭,将为“一带一路”参与国当事人提供公正高效便利且低成本的“一站式”法律服务。
哈萨克斯坦最高法院院长马米·凯拉特表示,此次论坛为拓展深化各国司法机构间的合作提供了重要机遇,各方要不断凝聚合作共识,“我们致力于维护国际司法体系标准,就是维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公共和社会财产,这也就构成了国际关系的稳定因素。我认为,我们关于法治文化的对话有很多共通之处,此次论坛具有重要意义,中方高水平的筹办使我们能够交流经验,增进相互了解,加强伙伴关系。”
委内瑞拉最高法院院长迈克尔·莫雷诺介绍了本国法治文化和司法改革情况,表示愿与各国分享经验,深化合作,“委内瑞拉愿同各国分享司法实践经验,为落实司法交流体系开展技术支持,积极应对地区发展需要。我们将以尊重法律为前提,以经济发展、减少贫困、推动技术开发和新型国际关系格局为目标,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
当天,设在甘肃省舟曲县的中国—中亚西亚国家法官交流培训基地也正式揭牌,成为中国与中亚、西亚国家司法交流合作的新平台,对推动建立“一带一路”法治体系将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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