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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新一批指导性案例 加大依法惩治网络犯罪力度

2017-10-16 19:25:12|来源:国际在线|编辑:杜军帅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吴倩):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16日发布新一批指导性案例,精选6件近年来计算机网络犯罪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万春表示,发布有关案例旨在规范和指导检察机关准确适用法律,保障“互联网+”经济健康发展,同时引导网民树立法治意识,规范网络行为,共同防范网络侵害的发生。

  最高人民检察院此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中,包括利用技术手段劫持大型网站访问量、冒用买家身份删改购物网站差评、盗窃他人网络域名以及利用互联网软件实施诈骗等多种类型。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万春表示,根据侵犯客体的不同,目前网络犯罪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侵犯计算机信息安全的犯罪,包括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等七个罪名。指导性案例中的卫梦龙等实施的超出被害人授权范围进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并获取某大型网络公司数据信息,就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表现形式。另一类是利用网络或信息技术实施的传统犯罪。像这批指导性案例中的张四毛盗窃案,盗窃网络域名本质上也是盗窃犯罪,只是犯罪对象具有特殊性。网络诈骗也是实践中高发的犯罪,案例中的董亮等四人诈骗案,就是利用网络手段实施骗取网络公司垫付车费和补贴的行为,是一种新型诈骗犯罪形式。”

  与传统的刑事犯罪相比,网络犯罪具有主体的智能性、行为的隐蔽性、手段的多样性、传播的广域性等突出特点。对此,中国检察机关建立健全专业化办案部门,引入专家辅助人团队,完善相关司法解释,并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加强协作。最高检办公厅主任王松苗表示,检察机关在依法加大惩治计算机犯罪力度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国际司法协助,提高惩治计算机网络犯罪的国际化水平。“最高人民检察院将积极努力与各国检察机关一起协商解决计算机网络犯罪刑事管辖权冲突等问题,在抓捕、引渡、遣返计算机网络犯罪嫌疑人和调取、移交证据方面加强合作。建立健全情报共享机制,定期通报各国打击计算机网络犯罪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共同研究解决司法实践中的困难和问题,在国际社会形成打击计算机网络犯罪的合力。同时,尽可能地通过各种方式,及时追回赃款赃物并做好返还工作,最大限度弥补被害人损失。”

  据统计,今年前9个月,中国检察机关适用涉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计算机犯罪罪名向法院提起公诉300余件,对网络电信侵财犯罪案件提起公诉超过8200件。最高检公诉厅张相军副厅长表示,针对当前网络犯罪的高发态势,公众有必要从自身做好防范措施。“我们在享受互联网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要增强自我保护和安全意识,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电话号码、银行卡号等重要信息必须妥善保管,生活中办理各类卡片、扫描二维码、加入陌生网络、处理快递信息时,尽量通过加密、涂抹等方式对信息进行变装来保护个人信息。要关注媒体和司法机关宣传的网络诈骗案例,了解常见的诈骗手法和诈骗趋势,不要轻信‘中大奖’、‘低价购物’等诱惑性信息,进行网络交易时对交易网站和交易对方的资质尽可能全面了解。”

  目前,中国网民数量已超过7.3亿。张相军建议,上网时要养成良好的使用习惯,定期扫描和检测系统,及时修正系统漏洞,定期更换各类上网账户和密码,不点击来历不明的链接,不下载未经检验的程序和软件,并及时更新防病毒软件病毒库,防范木马程序、逻辑炸弹、蠕虫病毒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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