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峰会
(East Asia Summit)
(最近更新时间:2017年2月)
【成立背景】
东亚峰会(East Asia Summit,简称EAS)概念最早由马来西亚前总理马哈蒂尔于2000年提出。2002年第六次10+3领导人会议通过《东亚研究小组最终报告》,“推动10+3领导人会议向东亚峰会演变”是报告提出的九项中长期措施之一。在东盟推动下,首届东亚峰会于2005年12月14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东亚峰会由此启动。
【成员】
现有18个参与国。其中,东盟10国(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是初始成员。俄罗斯和美国于2010年10月第五届东亚峰会上加入。
【主要机制】
东亚峰会是年度领导人会议机制,由东盟轮值主席国主办和主持,迄已举行11届。峰会主要通过外长及高官会晤回顾峰会合作,就未来发展方向交换意见。峰会确定能源、金融、教育、公共卫生、灾害管理、东盟互联互通为重点合作领域,并初步形成经贸、能源、环境、教育部长的定期会晤机制。
【重要文件】
《关于东亚峰会的吉隆坡宣言》(2005年)、《关于预防、控制和应对禽流感的东亚峰会宣言》(2005年)、《东亚能源安全宿务宣言》(2007年)、《气候变化、能源和环境新加坡宣言》(2007年)、《东亚峰会灾害管理华欣声明》(2009年)、《东亚峰会五周年纪念河内宣言》(2010年)、《东亚峰会互利关系原则宣言》(2011年)、《东亚峰会关于东盟互联互通的宣言》(2011年)、《东亚峰会金边发展宣言》(2012年)、《关于疟疾防控和应对疟疾抗药性区域合作宣言》(2012年)、《东亚峰会关于粮食安全的宣言》(2013年)、《东亚峰会打击走私野生动植物宣言》(2014年)、《东亚峰会关于地区应对埃博拉疫情的声明》(2014年)、《东亚峰会关于伊拉克与叙利亚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组织暴力行径的声明》(2014年)、《东亚峰会灾害快速反应声明》(2014年)、《纪念东亚峰会成立十周年吉隆坡宣言》(2015年)、《东亚峰会关于全球温和运动的宣言》(2015年)、《东亚峰会关于加强区域卫生安全的声明》(2015年)、《东亚峰会关于打击暴力极端主义的声明》(2015年)、《东亚峰会关于网络事务的声明》(2015年)、《东亚峰会关于加强地区海洋合作的声明》(2015年)、《东亚峰会促进东亚基础设施发展合作万象宣言》(2016年)、《东亚峰会加强应对危机移民及人口贩卖宣言》(2016年)、《东亚峰会核不扩散声明》(2016年)。
【中方参与情况】
中国领导人出席了历届东亚峰会,阐述中方对东亚合作的政策主张,与各方就东亚峰会及东亚合作未来发展交换意见。
2016年9月8日,第11届东亚峰会在老挝万象举行。李克强总理出席会议。会议重点讨论了东亚峰会未来发展方向、重点领域合作以及非传统安全挑战等问题。李克强总理指出,应坚持东亚峰会作为“领导人引领的战略论坛”定位,支持东盟中心地位,奉行协商一致、照顾各方舒适度等“东盟方式”,积极务实推动对话合作。在经济发展方面,各方应大力支持地区互联互通,加快推进自贸区建设,加强社会民生领域合作。在政治安全方面,中国坚持奉行大小国家一律平等、相互尊重、求同存异、和平共处的外交传统,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支持各方加强非传统安全合作,探讨区域安全架构建设,妥善处理热点敏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