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上网来·辉煌十九大】城乡融合和产业融合: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
摘要:乡村振兴战略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三农领域的具体体现,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创新和实践探索。准确把握乡村振兴总要求的战略要义,首先要清晰把握乡村振兴战略的“四梁八柱”。城乡融合发展是乡村振兴的新理念。从城乡统筹发展,到城乡发展一体化,再到城乡融合发展,反映了党和政府对解决三农问题的理念和战略设计的与时俱进的变化。产业融合发展是产业兴旺的新道路。产业兴旺的关键在于提高资本回报率,一二三产业能否实现有效融合的关键在于,如何平衡各产业在产业价值链所处的位置。
关键词:乡村振兴战略 城乡融合发展 产业融合发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将其总要求明确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国特色的三农发展战略,在理论上,这一战略摒弃了以往的中心—外围发展理论,转而强调城乡并重的包容性发展理论;在实践上,改变了传统经济学智慧所主张的“城市带动、工业反哺”的三农发展模式,转而探索城乡并举的融合发展模式。乡村振兴战略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三农领域的具体体现,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创新和实践探索。
一、把握乡村振兴战略的“四梁八柱”
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绘制三农发展新蓝图的顶层战略。准确把握乡村振兴总要求的战略要义,首先要清晰把握乡村振兴战略的“四梁八柱”。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政策框架可以归纳为:一个目标、三个体系、五项任务、七条道路。
一个目标即生活富裕。通过城乡共同富裕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这既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初心和一切三农工作的最终落脚点,也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和活力的具体体现。
三个体系即制度体系、政策体系和支持体系。制度体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保证,包括三层含义:一是基本制度,即土地制度。基本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属性的体现;二是运行制度,包括户籍制度、乡村治理制度、基本经营制度、集体经济制度等。运行制度是基本制度的制度依托与实现形式;三是运行机制,包括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等,是运行制度的实践形式。
政策体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行动指南,包括产业发展政策、 生态保护政策、文化建设政策等。支持体系则是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环境保障,一是扶贫攻坚战略的实施,为乡村振兴提供资本准备,包括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消减因贫穷和资本存量不足导致的发展停滞;二是扫黑除恶专项治理,为乡村振兴提供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和公平公正透明开放的市场环境。在国家治理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的视角来看,围绕乡村治理的制度体系是国家治理制度体系的具体体现,政策体系和支持体系是治理能力的具体体现,二者和新发展理念共同构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完整的治理体系。
五项任务即乡村产业振兴、乡村人才振兴、乡村文化振兴、乡村生态振兴、乡村组织振兴。2018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人大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提出“五个振兴”的科学论断,为制定清晰明确的乡村振兴任务书和路线图指明了基本方向,提供了行动指南。
七条道路即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共同富裕之路、质量兴农之路、乡村绿色发展之路、乡村文化兴盛之路、乡村善治之路、中国特色减贫之路。这是2017年12月28—29日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出的工作部署,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指明了方向。
二、城乡融合发展是乡村振兴的新理念
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解决三农问题的顶层设计。三农问题的本质是城乡发展不平衡,乡村三农振兴战略直指三农问题的核心即乡村发展的“短板”,不仅与注重经济增速时期,通过强化城乡分割体制来推动工业化的政策实践完全不同,还体现了党在解决三农问题上发展理念和指导思想的不断深化。
在高速发展时期,面对日益加大的城乡发展差距和农业发展停滞不前的问题,中央开始考虑如何解决三农问题。1991年十一届八中全会首次统筹部署农业与农村发展两项工作。1998年十五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三农问题是关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
在科学发展时期,我国逐步进入城乡统筹发展阶段。党的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首次明确提出以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来解决三农问题。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将统筹城乡发展的目的进一步界定为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党的十七大提出“缩小城乡差别,加速城乡一体化”,城乡发展并重,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进入新时代以来,我国正逐步进入城乡融合发展阶段。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并提出走中国特色“新四化”道路,即新型信息化、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将农业现代化、工业化与城镇化并列,突出了三者之间协调发展和互相促进的关系。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
十九大报告对三农问题的表述又是一次飞跃。报告首次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并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从城乡统筹发展,到城乡发展一体化,再到城乡融合发展,反映了党和政府对解决三农问题的理念和战略设计的与时俱进的变化。城乡融合发展理念,是对城乡一体化发展理念的继承、深化和升华。城乡统筹和城乡一体化的政策着眼点在很大程度上依然是以工补农、以城统乡,农村是各种政策和补贴的接受者,但这仍是以城市为中心的发展模式,并未显著改变城乡差距拉大的情况。城乡不平衡依然是新时代最大的发展不平衡。
城乡融合发展理念的提出和践行,首先是发展极和发展格局的重大战略部署。城乡融合发展不仅强调了政府对于城乡公共服务均衡配置的责任,还强调了乡村与城市是共存共荣互相推动的两个空间发展布局。发展极从以往的城市单一中心转化为城市与乡村的双中心,乡村不再是依附城市的发展而要有自己的独立性和自主的发展格局。其次是构建发挥乡村潜在比较优势的发展动力机制。我国农业附属于工业、农村附属于城市的格局之所以尚未得到根本改观,就在于乡村缺乏自我发展的机制,造成乡村人才大量涌入城市。但我国仍有约一半的人口居于乡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中国农村不能成为刘易斯式的劳动力蓄水池,解决三农问题也不可能只依靠城市化的一端。必须通过增强农村的全面发展,以城乡融合发展来解决三农问题和城乡发展差距问题,实现中国经济的长期稳态增长。
三、产业融合发展是产业兴旺的新道路
十九大报告明确将产业兴旺放在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的首位,用意就是强调解决三农问题的第一要务仍然是发展农村生产力,产业兴旺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原动力,也是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经济基础。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这就为如何实现产业兴旺指明了方向,并阐述了产业兴旺的实施路径。就经济学角度而言,产业兴旺的关键在于提高资本回报率,一二三产业能否实现有效融合的关键在于,如何平衡各产业在产业价值链所处的位置。乡村振兴中的产业兴旺要以农业为基本依托和核心,但又不能局限于农业产业,乡村发展和农民富裕也不能仅仅依赖于农业产业。
首先,以生产和加工环节的纵向一体化推动产业融合发展。用工业化方式经营现代农业,改变农业作为种植业的传统面貌,提升在产业价值链上的位置,通过规模经济提高资本回报率。其次,积极为产业融合发展提供空间一体化基础。与城市相比,农村具有土地资源丰富、生态环境好的优势。可以根据区位状况选择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通过范围经济提高资本回报率。再次,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产业融合发展,通过发挥企业家才能提高人力资本回报率,使更多乡村人才有动力留在农业,从事农业及延伸产业,更好实现乡村人才振兴。第四,以融合发展模式创新推动产业融合发展。经过多年的积极摸索和大胆创新,我国出现了多种融合发展模式,如农业内部有机融合模式、全产业链发展融合模式、农业产业链延伸融合模式、农业功能拓展融合模式、产业集聚型发展融合模式。以产业发展模式的创新,增强农业在产业价值分配上的谈判能力。
四、创新提效乡村振兴战略的治理体系
要将两个融合发展落到实处,使之真正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离不开有效的乡村治理体系。
首先,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其中,党的领导是关键。乡村振兴要解决的是农村发展这个中国发展最大的“短板”,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和工作方针千头万绪,没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是无法实现的。2017年12月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特别是县委书记要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乡村振兴的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其次,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自治是乡村治理的具体实现形式,德治是自治得以实现的文化基础,法治是自治得以实施的法律依据和手段。创新乡村治理体系,首先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并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委会主任,以与村民自治体制相适应。自治、法治、德治三种基本治理手段,围绕党的领导这一核心机制,共同构成了有机统一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乡村治理机制。
乡村振兴战略与以往农村发展政策呈现出的最大不同就是强调党的组织领导和政治保障功能,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新局面。可以说,党管农村工作,是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最大特色所在,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实现乡村振兴的最根本的制度保障。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政治经济学研究室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