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直播乱像不止,亟待筑起藩篱
法制网记者周宵鹏
有的直播打游戏的过程,配以娴熟的操作和解说;有的穿着另类、动作夸张,自创或重复网络“喊麦”歌曲;有的打出“忧郁牌”,大谈情感创伤、生活灰暗,在镜头面前抽烟喝酒;有的唱歌、自拍,却时常举止挑逗……在各种直播平台上,这些类型的直播吸引了大量粉丝,然而,很少有人关注,诸多热门主播中不少还是未成年人。
今年2月到4月,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及相关部委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网络直播平台传播低俗、色情、暴力等违法有害信息出重拳。《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未成年人不仅是这些有害信息的最大受害者,很多做网络主播和视频主播的未成年人更成为有害信息的传播者,给广大同龄粉丝带来不利影响。
乱象有人挑逗有人早孕
经过集中整治,目前网络直播和视频平台已经基本没有色情、暴力等违法内容。不过,在一些平台上,仍然有不少打着“擦边球”的视频,不可思议的是,很多主播都是年龄在14岁到18岁之间的未成年少女,她们往往打扮清纯可爱,在直播中经常穿着水手服或者学生制服,直播内容虽多为自拍、打游戏、试衣服、唱歌等少女的日常生活,但却经常刻意撒娇卖萌向粉丝要礼物,甚至表露与这个年龄不相宜的性感挑逗。
更有甚者,一些对伦理道德甚至法律底线的违背,却被一些未成年人公然在网络直播和视频平台上大肆宣扬。有媒体报道,在一些直播和视频平台中的少年儿童交往圈中,低龄恋爱、怀孕、生子这些未成年禁忌均成为公开甚至炫耀的内容,话题参与者数量之庞大、年龄之低,都远超人们的想象。
“早孕网红”是这些畸形生态中的典型。18岁产子的杨清柠是快手平台上最受欢迎的网红之一,如今只有19岁的她已经和孩子的父亲拥有4500万粉丝。在这种影响下,多位未成年少女主播,也都争相宣布怀孕,将早孕视为时髦。
一些短视频主播“穿着校服秀恩爱”,宣扬“从校服到婚纱”的爱情,而这些内容却给未成年人观众带来了直接的负面影响。在一些此类型“网红”的视频留言区,记者发现了如下留言:“想找一个13岁以上的妹妹疼她”“征女友12至14岁”“找个12至15岁的男闺蜜”……让人诧异的是,这些留言下的回复竟然颇多。在一名标签显示中学男生的留言下,甚至有过百条女孩的响应。
内容负面的网络直播和视频带偏了不少未成年人粉丝的“三观”,也让未成年主播自身受到极大危害,一些未成年主播甚至将自己带到了大墙之内。
2016年起,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一伙未成年人开始在直播平台“演戏”吸粉,从最初的假装结伙打架、团伙火拼,到后来的公开扯旗喝号、招兵买马,几个为首的未成年人网络主播竟然组成了“帮会”,从网络上的诈唬造势发展到现实中的打砸抢违法犯罪,最终这些未成年人因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详见2018年1月21日法制日报14版《少年古惑仔的过往江湖》)。
平台缺乏监管自律成空
一名未成年女童裸露上半身,一名成年男性站在一旁,视频名称虽为“宝宝生日快乐”,但相关标签却是“未成年萝莉秀腿秀身材”,评论区更有一些言论不堪入目。
近日,有网友反映,他在快手上看到大量诸如此类的视频,“有露点的甚至是全裸,全是未成年人不适宜的视频”。诸多跟帖质疑快手官方审核不严格。
3月29日,快手官方客服发布声明称,经查,被举报的用户是正常家庭发布的亲子视频,对儿童隐私保护意识不够,已对相关内容进行保护性处理并做同类核查,增补更多儿童隐私保护规则,后续还将对此事进行调查。
在另一个直播中,一对“00后”小情侣在某网络平台直播“私奔”生活,充满了二人亲昵的内容,该账号不仅没有被平台限制或查封,反而得到了平台官方的推送,甚至只要视频中讲述女孩怀孕的情况,视频就会成为官方平台的热门,最多被点击播放数10万次。同时,网络平台的自动推送功能也对未成年人起到负面的引导作用,一旦他第一次看到不良内容的视频,平台将会继续推送。
未成年人参与网络直播和视频的乱象,相关网络平台难辞其咎。记者梳理发现,一些网络直播和视频平台主播注册仅需要上传身份证,但并不需要进行实名认证,一些平台还设定了试用时间,其间连上传身份证都不需要。正因如此,给了许多未成年主播生存的空间。
事实上,将未成年人禁止在网络直播外,是公认的行业准则。2016年,多家从事网络表演的主要企业负责人曾共同发布《北京网络表演(直播)行业自律行为公约》,承诺所有主播必须实名认证,不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主播注册通道。几年过去,这条行业自律显然只存在于纸上。
据了解,目前大多未成年人主播都属于休闲主播类型,即不以直播为职业工作,直播时间不定,没有相关限制。相对于与网络平台签约的主播,休闲主播认证较宽松,一些未成年人使用非本人身份证件,钻漏洞开通直播,而平台也没有严格甄别。
立法实时监控明确责任
针对未成年人做直播,目前尚未有法规明文禁止或作出限制性规定,仅有一些部门规章作出通用规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明确禁止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利用互联网直播服务从事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传播淫秽色情等活动,但这也仅仅从直播平台的角度作出规定,如传播淫秽色情内容平台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未成年人直播平台的注册和准入,该规定未有相关明确的约束。
文化和旅游部早前曾印发《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规定网络主播要进行身份证实名注册。北京市文化部门曾依据《北京网络表演(直播)行业自律行动公约》提出,并禁止未成年人开通主播频道。但由于这些规章缺乏强制性,也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今年2月,湖北省武汉市施行的《武汉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规定,视频直播网站聘请未成年人担任主播或者为未成年人提供主播注册通道,应当征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相关专家认为,武汉通过立法的形式对未成年人担任主播作出规定,具有强制约束力,有利于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然而,由于对征得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的方式、行为是否获利的认定等缺乏细致的规定,并且对网络的跨地域性等问题也不能完全解决,《武汉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仍显得有些简单。但即使如此,在全国范围内,像武汉市一样进行立法层面上探索的地方仍不多。
完善未成年人网络直播立法,专家观点分为两派,一堵一疏,但都认为应当严格准入及监管。一派观点认为要全面禁止未成年人注册网络直播平台账号,以及以网络主播的身份进行网络直播。另一派观点则认为没必要全盘否定,未成年人直播也可以内容积极向上、不影响正常生活,但是在未成年人直播过程中一定要进行实时监管,并且相关法律法规要对未成年人担任主播的时间、内容、监护人责任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以及明确责任。
合力校园引导社会监督
与成年人做主播追求经济利益不同,很多未成年人做主播甚至发布违法内容,就是为了“好玩”,甚至一些未成年主播为了与同学攀比粉丝而不惜做出脱衣直播等行为。不仅如此,一些直播还将场景设在了学校。
说起这些不良校园直播,河北省人大代表、保定市公安局莲池分局裕华路派出所指导员唐明宇告诉记者,要规范校园内使用网络直播平台、小视频软件传播等行为。在河北省今年两会期间,唐明宇提出,不良校园直播不仅侵犯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而且会影响未成年人在校学习期间正确树立价值观、网络观。在此大环境下,一些未成年在校学生已经自行注册平台账号,传播一些所谓“网络段子”的校园版本,甚至在课余期间做“主播”“小网红”。
为此,唐明宇建议,对教职员工在校录制、传播与在校学生(幼儿)相关的小视频、直播等行为应予禁止,以此牟利的行为,应当视为违纪;对学生家长进行宣传教育,校内校外形成合力,肃清在校学生上网用网的环境;对未成年在校学生已经开通的视频直播平台账户予以清理,成年学生开通的账户予以引导;学校的视频宣传工作,由学校宣传负责人进行统一管理。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未成年人直播也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问题。他们普遍认为,要加大对网络直播尤其是未成年人参与直播的监管,一方面要完善立法,在法律上对直播者和平台的责任作出规定;另一方面要加强技术手段,通过技术层面解决网络乱象。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认为,只有明晰了直播者的法律责任,才会对直播者产生约束。同时,要在技术层面上实现对危险直播、低俗不良直播的屏蔽。
全国人大代表、共青团安徽省委书记、党组书记孔涛则建议从违法违规直播的投诉上下力气,并设立主播黑名单。他表示,要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鼓励用户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同时要求平台企业优化现有投诉举报入口,针对相关文件要求设立更加便捷完善的举报渠道。
“要加大违法违规处罚力度,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制度。”孔涛说,可以将目前行业公约中的主播黑名单制度应用到行业监管中,对引发极其恶劣社会影响的平台,给予吊销企业执照处罚,相关人员终身禁入相关行业,提高直播平台企业试错成本,以此倒逼平台加强主播准入门槛和日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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