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旺角暴乱案宣判 主犯被判3年半至7年刑期
梁天琦由囚车押到法院
国际在线报道(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 年永刚):1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最终裁定2016年旺角暴乱主犯梁天琦、卢建民、黄家驹暴动罪成立。梁天琦被判囚6年,卢建民被判囚7年,黄家驹被判囚3年半。
2016年农历大年初一至初二,香港旺角发生暴乱,梁天琦等5人被控暴动及煽惑暴动等共6罪。宣判后,法官表示,暴动是集体的暴力行为,选择参与暴动的人是咎由自取,而其严重性在于,参与者以人数达致共同目的,判刑时不应只考虑被告的个别行为。
香港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总督察谢子坤表示,法庭裁决显示本案被告犯了严重罪行,众人并非独立行事,而是有组织、预谋及有计划行事。他说,旺暴案警方至今共拘捕了91人,其中有28人被定罪,判处由感化令至监禁7年不等,目前整个旺暴事件共有3人潜逃,警方会全力追查其下落将他们缉捕归案,同时,警方会继续追查案件,不排除再有其他人被定罪。他强调,警方不会容许任何暴力及破坏社会安宁的行为,并会果断执法。
对于本次判决,有香港立法会议员认为判刑具阻吓性,相信事件有幕后黑手,促请政府彻查。立法会议员葛珮帆表示,年轻人应引以为戒,认识到违法及暴力行为永不能“达义”,不要再轻信似是而非的谬论而鲁莽犯案,成为政治牺牲品。议员梁美芬认为,这次判决传递出清晰信息,社会不容许任何违反法律、危害市民人身安全、社会安宁的行为。议员李慧琼认为,重判是意料之中的事,相信法庭已考虑梁天琦在这次事件中扮演的角色及庭上态度,她呼吁年轻人不要错信煽动者,施加暴力者都要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