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民营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截止到2017年底,我国民营企业数量超过2700万家,个体工商户超过6500万户,注册资本超过165万亿元。目前,民营经济具有“五六七八九”的特征,即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毫无疑问,民营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经济发展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经济增长和人民福祉的提高。民营经济发展得好,财税能力就好,政府和百姓的日子就过得好。
近年来,有人呐喊要消灭私有制,有人说民营经济已经完成了使命,要退出历史舞台。这些观点是完全错误的,是动摇人心的高级黑。
首先这些观点不符合党的大政方针。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强调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提出了“三个没有变”的重要论断:即“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
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因此,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我们的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只要有利于发展生产力、有利于增强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就应该鼓励其存在和发展。
其次,这些观点不符合经济学常识。经济学指出经济增长的来源是劳动力的增长、资本的增长以及技术的增长。企业家把这些生产要素组织在一起发展生产,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两个“毫不动摇”的提法并没有强调以谁为主体,意味着公有制经济和民营经济共同发展,两条腿走路,既不是国进民退,也不是国退民进。发展不就是人民群众撸起袖子加油干吗?干的人越多,不是更好吗?国有经济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发挥作用。民营经济在竞争性领域发挥其作用。我国改革开放取得了巨大成就,与经济体制改革即市场经济体制是分不开的,市场经济发挥民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放开市场主体的经营自由,鼓励市场竞争,有激励就更有活力。民营经济蓬勃发展正是市场经济有活力的表现。国企改革经历了下岗分流、减员增效之后,资产效率提升了,民营经济在这个过程中居功至伟,民营经济在发展生产、技术创新、解决就业、贡献财税方面起到了作用。没有民营经济,国有经济的改革也无法成功。
最后这些观点不符合产权规律。民营经济可以理解为人民群众靠自己的智慧发展产业创造财富。没有民营,何来民有,没有民有,何来民富?正是对富裕生活的渴望,驱使人们不断创造。产权理论认为,产权是天赋人权,人拥有自己的劳动果实。你属于你,你的手属于你,你的手的劳动属于你,你的劳动的果实也属于你。如果你的劳动果实不属于你,则可以推出你不属于你的悖论。“所有权是道德神”、“有恒产者有恒心”,保护产权可以稳定企业家对于未来财富的预期,才愿意做长期投资,例如研发、扩大投资、诚信经营,经济长期增长才有动力。
如果没有民营经济,人民群众就缺少努力创造财富的机制。40年前一大二公的经济里,人们没有发挥积极性、创造性的激励,整个经济缺乏效率,产出低下,那时,靠国有经济实现民有,是脆弱的。改革开放后,自由经营权一放开,有了民营,就有了民有,也就走向了民富。
(袁正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长江经济带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