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终审法院院长岑浩辉:忠诚行使《基本法》赋予的职权 切实保障“一国两制”在澳门有效实施

2019-12-11 21:56:05|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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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区终审法院院长岑浩辉接受中央媒体专访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朱宛玲):澳门特区终审法院院长岑浩辉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澳门终审法院和整个司法体系在实践‘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过程中,发挥了“稳定器”和“压舱石”的重要作用。澳门终审法院忠实行使《基本法》赋予的职权,切实保障“一国两制”在澳门的有效实施。他提出,澳门与内地在刑事司法协助方面的安排有必要尽快启动。

  岑浩辉表示,自回归当天起,终审法院法官就承担起基本法赋予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独立司法权、终审权,同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一道,确保国家恢复行使对澳门的主权和管治权。他表示,维护社会的安定、稳定和繁荣,维护社会秩序,维护公民法人的基本权益,遏制犯罪等是司法机关的职能。岑浩辉说:“我们这20年来呢,在正常、有效行使司法权的过程中,完全发挥了司法保障的职能,确保社会稳定,使得我们‘一国两制’在澳门的运行能够有序、安定、平稳,达到预期的目标,所以我们有一种稳定器的作用。”

  岑浩辉说,回归以来,澳门司法机关始终将切实保障“一国两制”在澳门的有效实施,坚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的权威,及时解决各种涉及基本法条文的纠纷和化解各类宪制危机,作为自身所肩负的使命和责任,并忠诚地履行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澳门特区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对基本法关于澳门特区自治范围内的条款自行解释的权力,确保了特区全面、准确执行基本法。岑浩辉说:“在行使审判权的过程中,我们完全如实、忠诚地行使《基本法》赋予的职权,包括通过《基本法》一百四十三条给予终审法院解释《基本法》的条款,以完整地准确落实《基本法》的一系列规定。值得欣慰的是,20年来,澳门没有出现因为我们终审法院或其他司法机关的裁决而导致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的情况。”

  在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方面,澳门特区终审法院和整个司法体系通过准确实施有关法律和司法审判活动,及时预防、遏制和打击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行为,起到捍卫“一国”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

  目前,澳门已初步建立起了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法律体系和执行机制,即以2009年依据基本法第23条制定的《维护国家安全法》为基础法律而建立起来的一系列法律和组织架构,构成了维护国家安全的网络。岑浩辉举例说,在澳门如果发生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必须由中国籍法官审理。岑浩辉说:“所以我们法院在体系安排、审判机制和主审案子的法官(方面)我们都有充分的准备和安排,应该说我们有足够的诉讼手段和诉讼体制来应对挑战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案子。”

  岑浩辉表示,特区司法系统十分注重与内地的司法交流,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了特区法院法官每年参访内地的安排,让各级法院法官在与内地司法机关同仁进行业务交流的同时,可以亲身感受内地改革开放所取得的成就。岑浩辉说:“我们的法官基本上每年去了解国家历史文化、这些年的改革开放的状况。我们的法官及司法体系中的工作人员都必须充分了解国家、认识国情,掌握‘一国两制’内涵及作用。”

  澳门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四大中心城市之一。岑浩辉表示,大湾区建设是在不同法系、不同司法和法律制度下开展的区域合作,加强司法领域合作十分重要。他提出,澳门与内地在刑事司法协助方面的安排有必要尽快启动,特别是同大湾区相关城市间的相关安排更具紧迫性,或许在此方面安排的完整磋商完成前,可以先制定个案协查的相关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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