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议题被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议程,受到各界普遍关注。这意味着,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已经确定好了具体路径,将从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开始,让“反中乱港”者出局,及时补上香港选举制度中的漏洞,让香港更有能力为自己赢得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3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作出说明后,香港社会各界纷纷发声支持,普遍认为这是确保“爱国者治港”得以落实的制度性安排,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必要之举。
“确保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确保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施政和有效治理,确保香港‘一国两制’实践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王晨在讲话中一连用了三个“确保”,来说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消除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风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为确保爱国者治港,香港的选举制度亟需完善。过去,因为“反中乱港”势力侵蚀香港政治体制,甚至引来西方反华势力与这些手握香港公权力的“反中乱港”分子里应外合,导致香港乱局近几年愈演愈烈,已经严重破坏了香港的繁荣稳定,损害了香港市民的利益福祉。
事实早已让绝大部分香港市民看清楚:“反中乱港”者只会把香港拉进危机与深渊,只会让香港的经济社会民生议题陷入停滞,越来越难以解决。只有爱国者才会爱惜香港,才会从保护香港繁荣稳定的真心出发,把被“反中乱港”者长期恶意曲解的“一国两制”拨乱反正,在全面准确地理解和坚持“一国两制”的基础上,使香港由乱入治。
“爱国者治港”不仅符合香港主流民意,也完全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要求。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3月5日发表的声明里就对此进行了详细阐释,指出在宪制秩序和政治体制下,要求治港人士是爱国者乃理所当然,“爱国者治港”是成功贯彻落实“一国两制”的必然和必要条件,不容含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行使宪法和香港特区基本法赋予的职权,从宪制层面对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作出决定,既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也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责任。由中央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具有无可质疑的正当性、合法性。
香港是中国的香港,祖国永远是香港的坚强后盾。全国人大连续两年审议涉港重要议题,都是为了“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能够得到更好落实,为了不再让“反中乱港”分子有夺取香港管治权的可乘之机,为了保障香港民主制度更健康,为了香港市民享有的自由更广泛……就像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发言人所说的“爱之切,则为之计深远”,完善香港特区的选举制度、确保“爱国者治港”,功在当下,惠及长远。(文丨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