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津贴制度
日前,甘肃省人社厅印发《甘肃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津贴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制度,激励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扎根陇原干事创业。据了解,享受津贴人员原则上每三年重新遴选调整一次,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0元。
《办法》明确,享受津贴人员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原则上每三年重新遴选调整一次,三年周期内根据实际需要、空缺名额等情况进行补充调整。遴选对象为在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含中央在甘单位)全职工作、受聘为正高级职称后在我省工作满5年以上、年龄在57周岁以下的在职在岗人员,且业绩贡献突出、社会效益好、创造较高经济价值,在本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受到本领域和社会认可等。已享受我省院士、甘肃省领军人才、博士生导师等津贴的人员,按就高原则只享受其中一项;党政机关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不在遴选范围内;对同一年度入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甘肃省优秀专家等高于或相当层次由政府给予津贴的人员,原则上本年度不再重复推荐。
《办法》明确,三年周期内对享受津贴人员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0元。同时建立退出机制,属于下列变动情形的,自变动次月起停发津贴:调离我省或者擅自脱岗超过6个月的;由专业技术岗位转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岗位或者其他行政岗位的;去世、退休的;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及刑事处罚的;其他不再符合享受津贴人员条件情形的。(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