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2024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分论坛,来自上海社会科学院、武汉大学、同济大学、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北京邮电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15家中国智库和高校的专家,联合发布《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研究报告》,在系统分析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现状,提炼全球人工智能治理10大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推动和完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体系的目标宗旨、原则共识以及行动路径,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贡献新动能,持续呈现推进全球人工智能治理良性变革的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
正如报告前言部分所指出的,当前全球人工智能治理进入一轮的高速发展阶段,背景则是2022年以ChatGPT为代表的,以通用语言大模型为基础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取得的突破性进展。在这一突破的推动下,人工智能的应用范围迅速在医疗、教育、交通、农业、工业、金融、文化、生态等诸多领域展开,同时生成式人工智能极大降低了进入和使用的门槛,使得人工智能的误用、滥用以及恶用开始广泛的在个人、群体、社会等多个维度出现。新一轮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浪潮,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展开,核心目标就是确保人工智能的使用能够坚持在以人为本,智能向善的在正确轨道上持续前行。
报告对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定义,沿用了世界峰会突尼斯阶段达成的“互联网治理”的工作定义的框架内展开,将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定义为国际组织、各国政府(主权行为体)、科技公司、非政府组织等行为体为实现人工智能在全球的安全发展与和平利用而共同制定并实施一系列原则、规范、标准、政策、法律和制度的协作过程。换言之,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就是要为人工智能在各领域的发展与应用,构建一套完整的规制体系,确保人工智能的发展能够始终在良性轨道上运行,并有效针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展开有效的协同治理。如报告中明确指出的,报告并未涉及人工智能技术在军事领域的应用,这是参考了全球治理的实践特征。
报告的第一部分,对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实践,进行了比较全面和系统的总结,分析了以联合国为代表的全球多边平台,以电气电子工程师学会、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际电工委员会等技术社群为代表的多方机制,以及中国、美国、欧盟以及广大发展中国家为代表的主权国家、以及大型科技企业等,这些不同类型的平台、机制以及行为体,已经取得的进展。这些进展聚焦于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原则性议题,并且达成了一定程度的共识,确保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善意应用,成为事实上的核心主导原则;但是,就客观实践而言,机制存在显著的碎片化特征,在共同理念基础上的细化实践以及方案探索,则存在显著的分歧,发达国家倾向于延续其技术上的主导优势,并试图将其与发达国家惯用的意识形态与价值观标准结合,以工具化的方式,构建体现和维系有着显著西方中心主义特征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体系;发展中国家则更加关注人工智能的能力建设,优先考虑如何确保人工智能技术和应用服务于可持续发展、缩小数字鸿沟,如何有效避免意识形态划线,构建排他性的生态。
就具体成果而言,报告归纳概括出了如下具有代表性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具体进展:
联合国及其下属机构持续在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中扮演重要角色,发挥重要作用。2023年,联合国成立了人工智能高级别咨询机构,旨在推动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合作,随后发布《为人类治理人工智能》的最终报告,提出多项行动方案。2024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与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相关的两项决议,明确了国际合作的方向。此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的人工智能伦理框架也得到了广泛支持,而国际电信联盟通过举办“人工智能向善”全球峰会,为全球技术交流搭建了开放平台。与此同时,报告归纳并总结了其他具有代表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在人工智能治理领域取得的显著进展。二十国集团(G20)和金砖国家强调“以人为本”的人工智能发展理念,并积极推动标准制定与技术研发合作。欧盟则通过《人工智能法》确立了全球领先的监管模式,彰显了其治理引领者地位。
报告指出,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根据各自国情与目标提出了不同的治理策略。中国提出“智能向善”的核心理念,发布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框架》1.0版,强调发展与安全并重的原则。美国通过加强资金投入、完善政策法规及推动行业实践,巩固了在人工智能领域的技术优势。欧盟则率先在法律框架内对人工智能进行系统性监管,而英国通过发布《国家人工智能战略》以及举办人工智能安全峰会等举措,力图增强其在全球治理中的话语权。
肯尼亚将人工智能和区块链视为“关键的经济和商业支持技术”,2024年推出了《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人工智能应用实践守则》;埃及2019年组建国家人工智能委员会,相继发布《国家人工智能战略》等文件;哈萨克斯坦2024年发布《2024-2029年人工智能发展构想(草案)》,加快构建本国人工智能生态系统。
科技企业是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主要推动者,同时也是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力量。这些企业通过建立内部伦理委员会、制定企业人工智能原则,并积极参与国际合作,推动了“负责任的人工智能”实践的普及。报告指出全球范围20家领先企业在慕尼黑安全会议上承诺联合打击深度伪造信息,而其他公司则提出了算法透明性和数据隐私保护的解决方案。
在对成果与进展进行总结的基础上,报告提炼了全球人工智能已经明确形成的10个焦点议题领域,分别是国家主权与技术发展;社会变革与可持续发展;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人机情感与生命伦理;内容安全风险;模型算法安全;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产品责任与风险分配;知识产权保护;智能鸿沟与国际协作。
在明确了十个焦点议题的之后,报告结合当前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特点,为了应对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全球治理体系的完善亟需明确目标、凝聚原则共识,并通过具体实践路径加以落实。报告最终形成了“一个目标原则、三点原则共识和六条实践路径”构成的完整结构,系统阐述推动全球人工智能治理良性变革的中国方案:
一个目标原则,即促进人工智能造福全人类。坚持“智能向善”,是报告的鲜明宗旨。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根本目标是通过建立广泛共识和有效机制,确保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安全、可靠、公平、可控,为全人类谋求最大福祉。具体而言,治理应致力于加强技术合作与信息交流,推动形成普适的治理框架和标准,平衡人工智能技术创新与安全风险防控,促进人工智能在全球范围内的可持续发展和普惠应用。
三点原则共识,则为奠定了报告倡导的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体系的核心理念。这三个原则分别是:尊重国家主权。这是中国倡导尊重网络主权平等原则在全球人工智能治理议题领域的延伸和拓展;统筹发展与安全。这是中国根据自身发展经验,结合各国,尤其是全球南方国家所处发展阶段以及面临发展任务的系统总结;坚持平等互利普惠。这是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南方国家的普遍共识。
六条实践路径,则是指引治理体系落实的具体构想,分别是: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坚守智能向善的治理底线;赋能千行百业的技术应用;防范与应对人工智能安全风险;加强国际合作能力建设;完善多层次的全球治理机制。
整体而言,在2024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国际规则分论坛发布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研究报告》,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注入了新动能,贡献了中国方案与中国智慧。有理由相信,这将在未来推动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探索与实践,取得新的丰硕成果。(作者 复旦大学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研究基地主任 沈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