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报道(驻香港记者 丁一鸣):鉴于香港立法会在近期出现宣誓问题,有议员在宣誓时展示“港独”标语并发布辱华言论,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就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04条,有关特区政府公职人员宣誓的内容进行解释。香港许多政界人士纷纷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此时做出释法,是为遏制“港独”发出明确而强力的讯号。
连日来,香港许多政界人士纷纷表示,人大释法就是为了遏制“港独”。民主建港协进联盟主席李慧琼认为,人大释法就是要发出反“港独”的清楚信息,“由于‘港独’的事情是大是大非的问题,挑战‘一国两制’,甚至影响国家统一,所以要通过释法来处理,我相信人大常委要释放一个清楚的信息:在‘港独’问题上中央政府绝对没有退让,也绝对不会容许在‘一国两制’下让‘港独’有任何滋长的空间。”
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表示说,回归以来人大常委会曾经四次行使法律解释权,而且包括了主动释法、政府提出,以及由终审法院提请释法等各种模式,这次人大释法属于主动释法。而立法会前主席曾钰成则认为,这次人大主动释法,反映“港独”问题严重,中央不得不断然出手,“如果我们发生的事,真的让中央政府相信会严重影响到国家主权问题,中央政府就会采取相当严厉的措施。过去几次的释法都引起一些反向,中央政府是完全知道。就我了解,中央政府也是非到不得已,是不会采取这个做法的。”
有关立法会议员宣誓的问题,目前在香港正在进行司法程序,香港高等法院最快下周一才会作出判决。行政会议成员叶刘淑仪认为,人大释法选在这个时间段是有技术上的考虑,有利于澄清本地法律模糊不清的部分,“就算法官尽快裁决,还都会有一段诉讼时期,在香港也可能上诉到终审庭,也许最快也要一年半载,在这段时期内,怎样的宣誓才有效,怎样才符合《基本法》第一条、第104或者其他条款的要求,才能当特区的议员,这方面香港的法律就很不清晰,所以人大常委在法律上早日将有关的法律原意澄清,是有帮助的。”
而特区政府财政司长曾俊华则认为,人大释法是香港整体法制的重要部分,对香港各行政、立法、司法等各部门都有约束力,“第一在《基本法》框架之下,人大释法的安排也都是香港整体法制的一个重要部分,人大释法不单止对法院有约束力,对政府、对立法会也都有约束力。这个安排一直都存在,也都会继续存在。第二是这次的事件性质非常严重,也涉及到了国家主权问题,中央极为重视,也都必须严肃处理。人大也是在履行它维护国家主权的宪制责任。”
曾俊华还表示,他认为人大释法不会冲击到香港本身的法治,也不会影响到投资者对香港的信心。而香港社会也已经清晰地表达出,不接受有关议员在宣誓时所做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