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大境外追逃追赃力度 反腐国际合作实现多项突破

来源:国际在线2016-12-09 04:55:02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时冉):12月9日是联合国确定的国际反腐败日。每年的这一天,联合国都会呼吁世界各国举行相关宣传活动,倡导消除腐败、人人尽责的理念。在即将过去的2016年,中国不仅国内反腐高压不减,境外追逃追赃成果令人刮目,反腐国际合作实现多项重大突破。

  检察院:“犯罪嫌疑人杨秀珠,我们是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的工作人员,现在依法对你宣布逮捕。这是逮捕证。”

  杨秀珠:“我看到了。”

  检察院:“请你在上面签名捺印……”

  11月16日,“百名红通”头号嫌犯杨秀珠回国投案自首。在北京首都机场,浙江省检察院工作人员现场向杨秀珠宣布了逮捕令,结束了其长达13年、辗转6国的逃亡生涯。

  而就在杨秀珠投案自首的4天前,外逃15年的“百名红通”5号嫌犯闫永明从新西兰回国自首,并且退还巨额赃款,缴纳巨额罚金,实现“人赃俱获、罪罚兼备”。如此高效、频密的“猎狐节奏”只是2016年追逃追赃工作的一个缩影。

  国际反腐日前夕,中央追逃办负责人、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局长刘建超向记者公布了2016年中国在境外追逃追赃的最新“战绩”:“截至11月,‘天网’行动共从7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908人,其中外逃国家工作人员122人,追回赃款23.12亿元,百名红通人员19人。新增外套人数进一步下降。2014年全面启动追逃追赃行动以来,一共追回2442人,追赃总额85.42亿元。”

  一连串数字的背后是中国反腐国际合作在2016年实现的多项突破:9月,中国与加拿大签订关于分享和返还被追缴资产的协定,这是中方在追缴犯罪所得领域对外缔结的第一个专门协定;第一次从法国引渡外逃人员;第一次与东盟在反腐败领域开展合作项目……。2014年中国全面启动追逃追赃工作以来密织的“天网”正在进入“收获期”。

  刘建超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中国追逃追赃体系日渐完善,纵向从中央到省、市以及部分县均设立追逃办;横向则由负责纪检、司法、执法、安全、外交、金融等部门展开协同作战。而在这种战略布局外,刘建超也透露,开展追逃追赃工作常常需要政治、外交、法律、舆论、心理“五大战术”共同上阵。以舆论战为例,刘建超说:“比如曝光百名红通人员,开通网络举报渠道等得到国内外群众的大力支持,很多线索是人民群众举报的。比如外逃人员所处的位置、状况。甚至新增外逃人员也是有人举报提供线索,让外逃人员的空间不断压缩。同时我们也通过舆论向外逃腐败分子传递重要信息,如果负隅顽抗会得到严惩,如果主动投案自首,会在法律框架内从轻、减轻处罚。”

  近年来,中国在加强自身反腐、开展追逃追赃的同时,也以更为积极的姿态参与全球反腐败治理,主动提出一系列反腐败国际合作倡议。今年9月杭州G20峰会期间,在中国推动下,各国领导人一致通过《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2017-2018年反腐败行动计划》,明确要求各国为追逃追赃工作创造有利条件。这也是继2014年APEC《北京反腐败宣言》以来,中国又一次主导通过反腐败国际文件。

  刘建超说,中国通过积极参与规则制定,正在推动追逃追赃成为国际共识。“我们多次在国际场合倡导追逃追赃理念,很多追逃追赃理念措施都写入了多边和双边的成果文件。在规则制定方面,中国从倡议到与有关国家协商一致,最终使重要的国际规则获得通过,这是中国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又一个非常重要的贡献,也为今后国际追逃追赃合作奠定重要政治共识。”

  社科院廉政建设与社会评价研究室主任蒋来用认为,十八大以来中国倡议构建的国际反腐新秩序正在起步。“目前的国际反腐败秩序对发展中国家非常不合理,是西方国家主导的,侧重于西方国家关注的向外国官员行贿等问题,发展中国家追逃追赃的利益诉求在并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中国倡议的新秩序中,发展中国家的追逃追赃可能就容易的多,因为会有更多国际条约的支持,并且执行力度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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