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台《民法总则》回应时代关切 《民法典》有望2020年诞生

来源:国际在线2017-03-15 12:11:13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单立娟、乔全兴)出席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年度例会的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15日上午表决通过了备受关注的《民法总则》草案。这部法律作为中国《民法典》的第一编完成立法,意味着中国人距“民法典时代”更近一步。按照中国的立法规划,《民法典》有望于2020年诞生。

  当天出台的《民法总则》共206条,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全面系统地确定了中国民事活动的基本规定和一般性规则,关系到每个中国人从“摇篮”到“坟墓”的方方面面,被誉为民事法律体系中的“小宪法”。

  全面保障私权方面的相关规定,被不少全国人大代表认为是《民法总则》的亮点。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徐安认为,《民法总则》将个人信息作为一项民事权利予以保护,将是老百姓捍卫信息安全的有力法律武器。

  徐安说:“针对现在越来越突出的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法律)专门作出了规定,这个规定就具有网络信息时代的立法特征,也是对当前大肆非法获取、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猖獗行为说不。”

  《民法总则》还首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平等保护;首次设立成年人监护制度,加强对老年人权益的保护;增加保护胎儿利益的条款。这部法律还适应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发展的需要, 明确保护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

  多年在民事审判一线工作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刘磊认为,《民法总则》对当下社会关注的很多热点问题都作出了积极回应,也为未来民事审判工作作出了明确的指引。

  刘磊说:“在互联网时代,网络空间的信息和财产对每个人都非常重要。有些人为了打造一个大V账号,或者网络游戏中的一套顶级装备,投入的金钱和劳动是很可观的,它们也可以为主人带来很大的经济利益。但它们到底是属于腾讯、新浪,还是属于账号主人呢?同时,我们在网上也留下很多信息,比如地址、电话、看过哪些网页、买过什么东西……这些信息又属于谁?《民法总则》规定,网络虚拟财产和各种‘数据信息’的利益可以作为一种民事权利予以保护,在此基础上,法律就可以更好地保护我们的这些权利。”

  《民法总则》适应中国经济社会新的发展形势,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绿色一并确立为基本原则。法律中规定的民事主体范围也有了新的内涵。法律草案在提请审议时,拟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下限为六周岁。但审议过程中,一些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六岁孩子的认知和辨识能力仍然不足。采纳了这些建议,《民法总则》最终规定,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的下限修改为八周岁。而此前,中国法律规定的这个年龄是十岁。

  包括这一年龄规定在内,法律草案最终进行了126处修改,才提请表决。这些修改是依据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做出的。

  比如,法律中有关鼓励和保护见义勇为行为的条款,就几经修改。

  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中规定,“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除有重大过失外,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什么是“重大过失”?见义勇为者如果真有“重大过失”,到底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这一条款如何设计才能实现弘扬社会正义的立法效果?审议过程中,不少全国人大代表就此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全国人大代表、广东著名律师朱列玉就从多年司法实践经验出发,建议修改这一条款。

  朱列玉说:“既然是紧急行为,救助人有时就很难避免过失。比如有人心脏病突发了,救助者在救人前,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过失,什么是一般过失,什么是重大过失,如何避免。等他考虑清楚了,人已经过去了。所以这一条,我们觉得不利于对见义勇为行为的保护,建议把‘除有重大过失外’删去。”

  法律最终采纳了这些建议,不再区分是否构成“重大过失”,规定“因自愿实施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包括这条规定在内,《民法总则》中的很多规定因很好地体现了讲仁爱、守诚信、崇正义等观念的时代价值,而得到全国人大代表的普遍称赞。

  《民法总则》的出台,被视为是中国法治史上的里程碑。不过,其实在这部法律出台前,中国也有法律代行“民法典”功能,那就是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此外还有一系列民事领域的单行法。有着三十多年历史的《民法通则》目前暂不废止,但相关规定与《民法总则》不一致的,要适用新出台的《民法总则》。

  正因为《民法总则》将规范和保障大量的社会关系,又涉及社会治理和社会风气引导等多个层面。因此,在此次提请全国人大年度例会审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对法律草案进行了三次审议,并先后三次公布草案内容广泛征求公众意见,还广泛听取了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以及法律实务工作者和专家学者等各方面的意见。

  在中国的立法规划中,《民法总则》的出台是编纂《民法典》的第一步;之后,立法工作者还将着手物权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等各分编的编纂。中国几代立法者从1954年至今,一直以编纂一部真正属于国人的《民法典》为心愿,并为此不断努力。谈到编纂《民法典》的现实意义,著名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王轶说:“《民法典》被认为是国家软实力的核心,是一个民族精神面貌的反映。我们在21世纪的中国制定的这部《民法典》,如果能体现出来中国今天的社会共识,反映中国的软实力和精神面貌,那制定这部民法典的意义就是不言而喻的。我们此前尽管有不少单行的民事法律,但是由于制定在不同的时期,那时候人们累积的社会共识也不尽相同,所以这些单行法律在原则规则上,有一些冲突和不协调的地方也在所难免。借助《民法典》的编篡消除这些不和谐之处,我想这是我们要进行《民法典》编纂另一个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按照立法规划,中国力争到2020年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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