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曲黄河,巍巍祁连。甘肃,形似一柄璀璨的玉如意,镶嵌在祖国大西北腹地。
这里,地处黄土高原、青藏高原、内蒙古高原三大高原交会处,是黄河、长江上游的重要水源涵养区,在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大熊猫国家公园甘肃片区拍到的大熊猫影像。
作为目前全国唯一同时推进3个国家公园建设的省份,甘肃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加强大熊猫种群及栖息地保护,更好地推动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维持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甘肃一直在积极思考并持续实践。
“从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的启动,到首批国家公园的正式设立,再到目前国家公园建设工作的有序推进,受益的不止保护区内的濒危物种。”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原院长、研究员王涛说,建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能够大大加强甘肃乃至西北地区的野生动植物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
“只有通过不懈努力,让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逐步改善,建设美丽甘肃的目标才能实现,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才能更加牢固。”王涛说。
“2017年开始,省林草、民政、自然资源等多个部门就联合开展大熊猫国家公园范围勘界调查。”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甘肃把大熊猫国家公园整体纳入全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将大熊猫国家公园范围武都区、文县2县(区)列入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范围,明确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发展的产业,规范产业准入审查监管要求。
在全面完成大熊猫国家公园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任务的基础上,甘肃相关配套资金也逐步向国家公园所在区域倾斜。据统计,甘肃统筹推进相关市县生态保护修复,省财政向武都区、文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8.43亿元。
布设固定野外监测样线109条、各类巡护样线169条、监测样地29个,安装570余台红外相机,制定巡护监测方案制度,聘用巡护监测员36名,成立村级护林组织69个……在全省林草系统的努力下,甘肃大熊猫野外巡护监测体系逐渐完备。
截至目前,全省共组织大熊猫野外巡护13次,累计开展线路监测1213次,积累了大量珍稀动物照片、视频以及活动轨迹资料,全面监测生物多样性变化,及时掌握了重点区域自然资源动态数据,大熊猫野外巡护监测体系逐渐完备。
大熊猫国家公园甘肃片区拍到的大熊猫影像。
整合设立大熊猫国家公园,需要打破行政藩篱,将破碎化的栖息地重新串联成片。甘肃与四川联合开展“两省三县”联合巡护行动,共同签署《大熊猫国家公园岷山区域联防联护协议》,在打破行政界线、构建跨区域巡护网络方面探索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工作模式。
大熊猫国家公园甘肃片区拍到的大熊猫影像。
科技引领,布局未来。甘肃省林草局和大熊猫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省管理局共同发起成立大熊猫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片区)科技创新联盟,整合省内外20余个科研院所、高校科技资源优势,为深化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提供科技支撑:
——兰州大学与中国大熊猫保护研究中心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动植物资源可持续利用、重点物种保护与监管、国家公园建设与管理等关键领域开展交流合作;
——西北师范大学专家团队正在开展的《大熊猫栖息地恢复技术集成与示范》项目,已列入省级重点研发项目计划;
——甘肃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点围绕大熊猫栖息地、大熊猫主食竹、社区建设等方面进行科研攻关,组织开展《大熊猫分布动态与栖息地质量调查》等6项课题研究,共发表论文26篇。
今年1月,甘肃省发布第1号总林长令,强调要积极推进国家公园建设。加快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建立完善管理机构,加强大熊猫种群及栖息地保护,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省林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甘肃将继续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国家公园建设,久久为功,接续奋斗,为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贡献“甘肃智慧”,提供“甘肃方案”。(洪文泉)
(文中图片均由省林草局提供)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