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甘肃      |       直观中国       |       视界      |       原创       |       热点专题       |       文旅          
甘肃省发布2022年体育统考考生指南
2022-04-30 19:47:56来源:兰州晚报编辑:王奇英责编:赵春晓

  原标题: 我省发布2022年体育统考考生指南

  为保障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简称“体育统考”)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组考防疫工作要求,坚决守住考试工作疫情防线,做到不因考试引发疫情传播,不因疫情影响考试,确保体育统考健康、安全、平稳进行,省教育考试院制定并于4月28日发布体育统考考生指南。

  据了解,考生需严格遵守考点属地政府和考点疫情防控规定,兰外考生应于指纹采集前三天(5月2日指纹采集)到达兰州,并在兰州市完成两次核酸检测。考生在指纹采集和考试期间进出考点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扫描“小兰帮办”二维码,进入考点时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身份核验、消杀等工作。考点在出口设置核酸检测专用通道,考生至少应于5月2日、5月4日、5月6日、5月8日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考生健康打卡数据将传送至考点检录系统,未按要求核酸和打卡的将无法进入考点,由此错过考试时间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兰州市以外的考生,可提前在兰州市内预订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宾馆,考试期间选择卫生条件符合标准的餐馆就餐。带队老师、教练员应加强考生管理,要求考生戴口罩、不聚餐、不串门、勤洗手,严格坚守考点、宾馆两点一线,不出入娱乐场所、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健康打卡、疫情流调发现考生出入上述场所对考试组织、疫情防控造成重大影响的,将取消考生考试成绩,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按照检录时间参加考试,不得在非考试时间段进入考点,在入口处排队时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考点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严格按照闭环通道进出考点,不得随意跨过警戒线、不得随意乱串,要服从场地工作人员的安排和调度,考试结束应迅速离开考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考点逗留。

  考生除入场身份核验、考试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校园、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测试采用分组轮换、集中测试的方式进行,5月4-6日为一般身体素质测试,5月7-9日为各专项测试。一般身体素质的100米和田径专项的径赛类项目,均在全塑胶场地进行,起跑器由考点提供,考生须穿塑胶场地专用鞋(鞋钉直径4毫米,长不超过9毫米);考生在上跑道前将再次进行身份确认,确认后不得离开跑道,否则以考试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一般身体素质测试中没有试跑、试跳和试掷。原地推铅球和立定三级跳远每人均有2次测试机会,原地推铅球和立定三级跳远测试两次犯规的考生,只给一次补测机会,补测所得成绩按70%计入该项测试得分。100米起跑时,考生第一次犯规给予警告,第二次犯规者,成绩按70%计,再次犯规者,按零分计。径赛项目如遇跑动途中串道或影响他人者,取消其该项成绩。专项测试无补测机会。考生每项测试完毕后,须在成绩记录表上签印确认。如对成绩有异议,应立即书面向主考提出,过时不予受理;如主考、项目负责人无法当场答复,由其向仲裁委员会反映,仲裁委员会收到复议申请后,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考生参加立定三级跳远和有专项特殊要求的跑动、移动测试项目时,一律不准穿跑、跳鞋,鞋底不允许附着其他物质,否则按违纪处理。

  考试期间严禁使用兴奋剂。考试成绩将于2022年5月下旬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布。

  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开通举报电话:考点办公室0931-7971922、纪律检查组0931-7971026、甘肃省教育考试院0931-4636229/8440730,并在考场周边设置4个举报箱,接收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鹏伟)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