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5家直属海关发布联合通告,要统筹保障疫情期间长三角重点企业经上海口岸进出境货物实现快速通关,全力保障长三角地区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据悉,长三角地区企业的主要进出口业务均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互联网+海关”在线申报,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等模式,尽早办理申报手续。海关根据企业申请,积极采用收发货人免于到场查验模式,对于具备查验条件的进出口货物,做到应查尽查。企业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及时查询报关单放行状态,加强与报关代理、货运代理、货站等各方协作,在货物放行后予以快速提离。同时,统筹长三角地区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名单,实现“白名单”企业5家海关互认,建立统一的绿色通道,实现通关手续从快从简。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企业开展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充分发挥铁路、水路优势,支持企业采取“水水中转”“海铁联运”“联动接卸”等转运模式,实现“陆转水”“陆转铁”。
此外,还将搭建长三角关企信息互通平台,在5家海关“12360微信平台”共同开设长三角关企互通专栏,联合发布疫情期间相关支持政策、通知公告、业务指引等内容,并提供业务咨询和全程指导。(安徽日报 记者 何珂)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