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安徽             长三角一体化      |      直观中国      |     视界     |      原创      |      热点专题      
“安徽人游安徽”活动开启
2022-06-07 10:38:46来源:新安晚报编辑:查宛昕责编:赵滢溪

  记者6月2日从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为促进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文旅市场有序恢复,进一步提振行业信心,安徽省将于今年6月至12月开展“安徽人游安徽”活动,引导游客就近游、周边游、跨县游、跨市游,形成全省客源市场大循环。届时,不仅将推出各类适时且丰富的旅游产品,我省还将安排数千万专项资金开展实施惠民惠企政策,组织省内300家重点旅游企业提供惠民旅游,对旅行社、餐饮住宿、流量等进行奖补。 

  “微旅游”业态丰富 

  据了解,本次活动自2022年6月开始,持续至12月结束。在此期间,我省将策划推出系列旅游产品。 

  首先,依托公园绿地、自驾游营地,打造一批“露营+”产品(+运动、+音乐、+旅拍、+美食等),同时完善旅游厕所、停车场等配套;依托休闲街区、文博场馆、阅读空间、商旅综合体等,打造一批城市休闲产品;依托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城市夜市,推出一批夜游、夜读、夜食、夜娱产品;而针对“Z世代”人群(1995~2009年出生),则将打造汉服旅拍、国潮体验、剧本杀、电竞等新产品。这些“微旅游”产品,将丰富我省旅游业态,使其更趋于年轻化。 

  其次,将突出赏美景、品美食、住民宿,依托景区景点、特色村镇、文化遗址遗迹、森林、温泉等,串点成线、完善配套,推出皖南川藏线、江淮岭脊线、中国红岭公路等一批自驾游精品线路。 

  与此同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实施乡村旅游三年行动计划,我省还将创新开发农业观光、农事体验、非遗民俗、红色旅游、茶旅融合、徒步骑行、田园艺术季、大地景观等系列乡村旅游产品,推出100家乡村旅游示范村和一批精品民宿、创客创业基地、后备厢工程基地。 

  区域联动营销安徽 

  2022年,安徽文旅将持续开展区域协作联动营销。由池州市牵头,围绕“味美、山美、水美、村美、戏美”,开展“最美皖南”推广活动;由马鞍山市牵头,围绕“欢乐食、欢乐游、欢乐购、欢乐宿、欢乐秀”,开展“欢乐皖江”推广活动;由滁州市牵头,围绕“休闲美食、休闲温泉、休闲生态、休闲自驾、休闲街区”,开展“休闲皖中”推广活动;由安庆市牵头,围绕“红色线路、红色景区、红色故事、红色小镇、红色歌曲”,开展“红色大别山”推广活动;由宿州市牵头,围绕“美食风情、历史风情、民俗风情、戏曲风情、小镇风情”,开展“风情淮河”推广活动;由淮北市牵头,围绕“传奇人物、传奇故事、传奇美食、传奇线路、传奇景区”,开展“传奇皖北”推广活动。 

  2022年,我省还将举办中国(淮北)大运河文化带非遗展、全省传统戏剧扶持项目汇演、省文化惠民消费季、安庆黄梅戏展演周、马鞍山李白诗歌节、宣城文房四宝节、徽菜美食节、淮北石榴节等活动,聚人气,促消费。 

  数千万奖补惠民惠企 

  记者了解到,在“安徽人游安徽”活动中,我省累计将安排数千万元资金,用于开展惠民惠企政策。 

  首先将通过行业协会,组织省内300家重点景区景点、星级饭店、旅游民宿推出年票、联票、套票等优惠活动。统筹市县和相关文旅企业,对劳动模范、道德模范、“安徽好人”、抗疫先进等,予以免费游、半价游优惠。 

  同时,安徽省鼓励各市发放旅游消费券,重点用于特色美食体验店、体验街区餐饮、星级饭店和民宿住宿等消费补贴。省文旅厅将对各市旅游消费券的发放数量、核销率及实际带动旅游消费额等进行综合评估,累计拿出600万元进行奖补。 

  安徽省将组织省内重点旅游景区、旅游民宿、星级饭店、旅行社集体入驻主流OTA平台设立旅游旗舰店,以争取整体优惠政策,降低服务佣金比例。鼓励旅游企业自主开展短视频、图文生产和推广,对发文数量、阅读量、粉丝量、点赞量等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给予流量奖补。值得一提的是,今年6月至10月,我省计划统筹1000万元,开展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与银联、支付宝、飞猪等平台合作,对参与看演出、看电影、游览景区、美食体验等活动的消费者给予补贴。(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 记者 陈丽卿)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